些。
不到半小时,一瓶酒已经见了底,另一瓶已经打开了盖,随着酒精的作用,两人感觉好了许多。施范虽然不必为钱发愁,可是一定要生活在父亲的余荫之下,却也不是很爽的事情,年轻人,谁不想有一翻自己的事业呢,可是施范知道,他没有那样的机会。
父亲虽然很爱他,可是在父亲的眼里,自己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无论作什么,都要在他的控制范围内,即使现在帮父亲工作,也决定不了什么事情,最多算是个高级打工仔。
不管怎么说,自己的环境总要比宋丹青好得多,抬头看了一眼宋丹青:“你真的不准备找份翻译的工作?就凭你的英语水准,多得是单位抢着要你。”
“算了,外语是我的爱好和兴趣,我可不想拿它来赚钱,只要有一线可能,我也不会找这样的工作呢。”宋丹青随手将一块啃过的骨头丢在地下说道。
宋丹青的专业是机电,可是他学的实在不怎么样,可是他对外语却有着无人可比的天分,不仅会英语,还可以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和西班牙语,目前正在学习意大利语。学习语言是他的兴趣,就像别人喜欢玩网络游戏或者是泡妞一样,那会让他非常的爽。
“真搞不懂你,学外语真的很爽?而且你居然可以一次就记住,你是天才还是笨蛋?”施范拍着桌子叫道,反正这地方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在拍桌子,施范的动作并不如何显眼。
“你喜欢流行歌曲是吧,如果有好听的歌曲,你听一遍能记住多少?”宋丹青问道。
“如果真的很好听,一遍就可以记住曲调,第二遍应该就会唱了吧。”施范想了想说道,对于音乐,他还是很有天赋的,就象宋丹青在外语上的天赋一样。
“那就是了,我听外语就象你听流行歌曲一样,非常的爽,也愿意听,不过并不是每种语言我都喜欢学哟。”宋丹青将最后一根骨头抢在手中说道。
这里的大骨头很便宜,一盘只要六块钱,而且施范也不是没钱的主,可是宋丹青就是喜欢同他抢骨头,这是一种乐趣,与金钱无关。
“那就靠你画画的本事也行啊,虽然你老头子挺不是东西的,可是他逼着你学的画和字还是很不错的。”施范说道。
宋丹青的父亲酷爱绘画和书法,可惜水平一般,因此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儿子身上,从小就逼着宋丹青习字绘画,甚至连儿子的名字也取为丹青,不过这却是宋丹青最为痛恨的事情。
当别的孩子早上可以睡到六七点的时候,他却要在四点起床习字绘画,当别的孩子在外面玩耍的时候,他只能坐在房间里,当别的孩子早已经入睡的时候,他却依然端坐在书桌前。
当父亲去世的时候,宋丹青第一个念头居然不是伤心,而是松了口气,再也不用每天绘画习字了,从那开始,他已经有几年的时间没有动过毛里有,《异虫志》、《奇石志》、《灵草篇》是天材地宝的三大总纲,万宁他们还没机会看到呢,谁让他们想当什么刑警之类的东西,有屁用啊。”富海显然对两个师弟的选择很是不满。
“可惜……请问富大哥,这天材地宝,对我们来说,到底有什么用处?”虽然知道这类东西很珍贵,可是就算送到自己手里,万延松不知道应该如何使用。
“小子,你看起为很强,但是怎么什么都不懂啊?你是哪门哪派跟谁学的啊?”富强奇道,不过他的确看得出来,万延松懂得极少,否则也不会令身体内的劲力始终处于外放状态,让别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不但容易让人一眼看穿底线,更重要的是,身体里的劲力不断外泄,虽然不会伤身,可是对于修行来说,绝对没有好处。
修行者就象一个大水池,需要不断的向里注水,吸收的水越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