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摊开手:“我出去喝杯咖啡总行吧。”
“快点回来陪我!”
她叹息,出门到附近星巴克坐了半个多小时,慢条斯理走回去,卓雅母女已经离开。他的床放平,他躺在那里,好似睡着,身上的绷带在陆续拆除,他的大小伤口正在愈合,脸上也消肿了不少,看起来容貌恢复了四五成,虽然伤痕累累,仍是帅哥一枚。
她不由自主地将手覆在他手腕上,谁知他根本没睡着,反手抓住她的手,不肯放。
“捏疼了!”她娇嗔。
“你去了一百年那么久,吃什么蛋糕了?嘴里有甜味儿,让我尝尝!”
“去你的,动弹不得,还这么淫荡!”
“我以前很淫荡吗?据说我很严肃,是个人人尊敬的总裁。”
路漫漫大翻白眼:“你是衣冠禽兽!”
“只对你禽兽,对不对?”
路漫漫哭笑不得,真疑心他不是真的失忆,骨子里的风流倜傥,丝毫没有打折。
司徒修远抬手抚摸她的脸,羊脂白玉一般晶莹滑腻的皮肤,卷发随意披散,穿着白衬衫卡其裤,除了一支手表之外什么都没戴。
“我送你的珍珠耳环呢?我仿佛记得你常常戴。”
路漫漫说:“弄脏了,送去珠宝店清洗。”
“我记得还给你订过一套梵克雅宝,为何也不戴?你这样子太素淡。”
路漫漫没好气:“我又不像你们司徒家的女人,整日穿金戴银。没事戴一百克拉钻石在身上招摇过市,招人抢劫啊?”
司徒修远微笑:“我随口说说的,记忆中你就是这个脾气,买再贵的东西给你,也不看一眼,随时扔在抽屉里。只有一副珍珠,倒是从不离身。”
路漫漫默然,那是因为,那代表了最美好的一段记忆,那时,她是他眼里的珍宝,是戴着珍珠耳环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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