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苑之都,坐落与蓝河西北之地,乃蓝河第一批欧式建筑的房屋,那里居住的不是商界大碗,就是政府要员,所以就连一些门卫也养成了高人一等的习惯。
就像在此时。
“我真住在这里。”
一位青年哭笑不得说道,显然他与门卫纠结他是不是住在这里已经很长时间了,但不管青年好说歹说门卫就是认定青年不可能住在这里。
只见青年光着膀子,一件红蓝相间的碎花短裤,脚下更是拖着一双松松软软的人字拖,皮肤微微有点黑。
这活生生的一幅地痞无赖,不要说门卫,就说是路人甲乙丙丁都感觉他不会住在丽苑之都。
而这位青年就是刚刚搬到丽苑之都的逍遥哲。
天气太热了,出去买了个西瓜,岂料却被挡在了自家门口,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进去。
“行了、行了,你这种人我见的多了,一天零零散散总有这样百八十人去拜访这里面的主人,但人家最少也是衣冠整洁,但你···”
“额。”
逍遥哲霎时黑脸异常,啥叫别人衣冠整洁,难道我不整洁。
感觉还可以啊!这件碎花短裤不是今年的流行款吗?他可是整整花了五十块大洋在淘宝上买的。
“我真的住在这里。”
逍遥哲很是无奈的再次开口,这一句话他已经重复说了不下十遍,说的他唇焦口燥,于是逍遥哲直接不顾及形象,拿起一块西瓜吃了起来。
“恩,味道不错,还好卖家没有骗我,不然我一定让他给我说个所以然。”逍遥哲一边发闹骚,一边还吃的津津有味。
“快走、快走,你若是住在这里面,我还住在白宫呢?”
门卫在说话的同时,满脸尽是不屑,并在同时,直接用扫帚将逍遥哲站的地方打扫起来,就好像那个地方由于逍遥哲站了一下,从而被玷污了一般。
“快走,快走···”门卫直接颇为不耐烦的赶了起来。
“狗眼看人低。”
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环境很好,但其门卫的素质则真的不敢恭维,逍遥哲发了句闹骚,然后拿出电话,打算为周妍打个电话。
虽然知道这个电话打过去,必会迎来周妍的嘲笑,但总比挡在自家门口像耍猴一样看着要好很多吧!
“妈的,小子你在骂谁啊!”
逍遥哲刚刚将电话拿出来,那个扫地的门卫脸色一黑,轮起扫帚直接朝逍遥哲劈下。
虽然他仅仅是个门卫,但他却是个丽苑之都的门卫,一个月少说也有万八千的工资,岂能容忍一个乞丐站在自己的头了我就住在里面,你怎么就是不相信呢?”逍遥哲幽幽开口,就是不知道他在发闹骚,还是在嘲笑。
“发生啥事了。”
就在此时,缓缓从远处走来了一位保安,只见其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满脸的横肉,手中难着个电棒,始终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他就是保安的头子赵刚。
“没啥大事,就是感觉这门卫的素质不行,所以替你教训了一番。”逍遥哲轻描淡写说道。
“哦,是吗?···”
赵刚不由轻轻一笑,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保安,但与周箫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然周箫笙也不会将他安排在这里。
赵刚将言语刚刚说到一半,当看到逍遥哲那人畜无害的笑容时,心中突然一颤,连忙走到逍遥哲面前赔罪道。
“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赵刚后背突然感觉凉飕飕,别人不知道,他可知道,两天前,丽苑之都的大老板周箫笙可是亲自将逍遥哲送来的。
“不是给你说了吗?就是感觉这门卫的素质不行,替你教训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