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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时,小黄想要上桌,被闫达直接揪下来了,急地围着陈一木的脚边乱转。

    闫达丢了一根鸡腿骨,却被小黄鄙视了。

    这要是能说话,小黄早就开始骂人了,劳资要吃肉谁特么要吃骨头啊。

    吃过晚饭,闫达见小黄都没有吃饭,便出去买了一袋狗粮。

    倒在了碗里,抓住小黄放在了碗前。

    “汪汪汪!”小黄挣扎着,一通乱叫。

    大致的意思是,劳资才不吃这狗粮,劳资要吃肉,吃肉!

    不过就在闫达强按小黄进碗里时,小黄突然安静了。

    “卧槽,好香不对,我不能吃吃一口吧,没事的,饿了嗯,好香好吃”小黄经过天人挣扎后尝了一口,便抑制不住了。

    闫达松开了手,得意说道:“小样儿,还跟我傲娇着,现在吃的够香的嘛!”

    夜里,小黄自觉地来到陈一木的房间,睡在陈一木床脚边。

    其实,它是先去的冷月房间,才到房门前,里面便传来一声冷哼,吓的它赶紧跑。

    心理有阴影啊!

    第二天一早,闫达第一个起床,洗漱后就去菜市场买菜了。

    按照李方清地说法,之前他们三个随便吃吃就行了,现在有陈一木了,还有一个姑娘,再加上一只狗了,生活就不能潦草了。

    所以买菜烧饭的任务,就落在了闫达的身上。

    从菜市场回家,把早餐放桌子,闫达便进厨房收拾菜了。

    叮铃铃!

    闫达兜里地手机响了,急忙擦了手,拿出手机。

    “未知电话?”

    疑惑一下,闫达接了电话:“喂,你好!”

    “达哥,救命啊”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凄厉地呼救声。

    闫达急忙将手机拿远了,说道:“哎呀,林雄,你一大早大呼小叫的,干什么呢?”

    “达哥,救命,救命啊,我在古道小巷,快来¥¥¥”林雄话还没刷完,电话里一阵嘈杂声以及挨打声。

    接着一声音响起:“闫达,是吗?没想到这小子是给你打电话的,如果你半个小时内不来,嘿嘿,后果自负”

    闫达解开了围裙,快步向屋外走去,走到门口便转身回来,留了一张便签放在桌上。

    开着车,闫达向着古道小巷而去。

    古道小巷,是一个古代民居,而现在就剩下一条石路小道,得以保存下来。

    再加上现在人意识提高了,慢慢发展成了一条古色古香地特色街道。

    “闫达,早饭买了什么啊?”李方清下楼喊道。

    可无人应答,李方清疑惑道:“闫达?你小子干什么呢?”

    走到餐桌前,发现有一张闫达留下的便签:“我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做饭。”

    都这么大的人了,李方清也没太在意,看了看早餐,便去洗漱了。

    不一会儿,陈一木也醒了,两人坐着吃着早饭。

    而冷月明确说过自己不吃早饭,也就别叫她了。

    “师父,你有没有觉得这小黄狗比昨天长大了不少啊?”李方清拿起一个肉包,放在小黄狗面前,好奇说道。

    “是长大不少,也不知道什么品种的。”陈一木点头道。

    此时,小黄的心理是崩溃的,但是还不能反驳,而且反驳还没人听得懂。

    时间到了11点。

    “这闫达去哪里了啊,怎么还不回来啊?”陈一木问道。

    李方清在厨房忙活着,摇头回道:“这小子就留了张纸条,说出去很快就会回来的,结果都要吃午饭了,还不回来。”

    李方清是左等右等,就自己动手了,要不然几个人就得叫外卖,菜不煮就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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