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来暑往,自李牧驻守楚乔村,已经半年了。“李叔父果然给我安排了个好差事啊。”他不禁苦笑道。这半年里,赵胡之间大大小小的摩擦发生过数次,却愣是没有一次波及到楚乔村。这里的地势不利于骑兵作战,胡人的骑兵大军从来不肯来这里。
“既然如此,只有主动出击了。”想起昨日斥候的报告,李牧嘿嘿一笑:“蚊子再小也是肉。”
此次要进攻的是一处新建的胡人据点。据斥候的报告,昨天只有三百人。李牧不知道那斥候说的是三百战士,他习惯性地算了一笔账。“三百人的部落,战斗人员也就一百多,小意思。”
要是他知道那三百人全是战士,恐怕就不会如此轻敌了。这句话倒不是说那三百战士可怕,事实上,李牧自己就可以单挑这些人,只是他比较怂而已。那三百战士组成的“部落”本就非同寻常,有哪个部落纯粹是由战士组成?这分明就是战争的开始!
“游击队”共三十多人,全是马术娴熟的骑兵。他们是由全军大比,择优胜者选取出来的。比起一般的胡人骑兵,战斗力还要高上一截。放到中原去,个个都是宝贝疙瘩。他们就是李牧看中的班底了。
这次出征,李牧带上了小秋。(作死)他与小秋如今郎情妾意,一刻也分离不得。去打发一个手到擒来的“小部落”,顺便就带着小秋草原七日游。阿大他们曾经跟着李牧挑翻过五百人的部落,如今人数增加,信心满满,也欣然接受了小秋同行。而那些士卒见将军c统领都默认了,他们只能把疑问埋在肚子里。李牧向来是不穿甲胄的。因为这些铠甲系统并不承认,穿了等于没穿,还不如潇洒地一身白衣呢。就这样,两个身穿家常服饰的少男少女共乘一骑,身后跟着一队骑兵的奇特场面出现了。
战国时代的绿化真不错,这山是青山,水是绿水。空气也格外清新,一股泥土的沉香扑面而来。这一队骑兵所过之处,虽然大地震动,但愣是没有一片烟尘。
李牧坐在小秋身后,双手拎着马缰,将她圈在其中。
“小秋,要打仗了,怕不怕呀。”李牧无耻地调戏自己的未婚妻。
“不怕,牧哥哥会保护我的,小秋一点都不害怕。”
李牧看着小秋认真的眼神,调戏的话却再也说不出口了。
今天他们运气不错,白天猎到了一头鹿。晚上扎营时,阿大他们将今天偶遇的猎物煮了汤。草原的夏天,白天热,晚上冷。一头鹿煮了两大锅肉汤。骑兵个个都能得到几碗汤,以及一大块肉。即使调料只有盐和胡椒,大家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这么凉的夜晚,也似乎没有那么难熬了。
远处,胡人的帅帐中,偶尔有争执声传来。
“帕白,这次进攻,应该由你们佐罗部落做先锋。”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斩钉截铁地说到。
被点名的中年男子忍不住站起来:“为何不是你们狐支部落?连翻征战,每次我们佐罗部落都损失惨重。现在只能凑齐这两千人了。”
“哼,还好意思说。堂堂一个十万人的部落,只派出这么点人参战,我看你们佐罗部落,根本没有把王庭放在眼里。”
看来胡人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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