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钟,韩则输完液,秦蓁递了一瓶水给他:“附近买不到你喜欢的那个牌子,你将就着喝。”
韩则看着手中的瓶装纯净水,掀开盖子灌了半瓶,输液后口苦,竟也尝不出原先水的味道。他攥着剩下的半瓶水,看向熬了一夜神色疲倦的秦蓁,“要走了吗?”
秦蓁点了点头,把药递给他,“我给你叫了车,应该快到了。你好好休息,药记得准时吃。”
韩则盯着那一小袋药,问:“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多年。”秦蓁扭头看向他,问:“韩则,秦非是天之娇女,我只是秦家厌恶的存在,你为什么又对我那么好?”
韩则怔了怔,想起当年初遇秦蓁的模样。
秦家独孙的周岁宴,父亲带他一同前往祝贺。他不喜这种处处逢迎的场合,于是在酒宴过半场偷偷溜了出去。韩则的本意只是想出去透口气,却不曾想误入秦家那个偏僻的小院,见到了那时正在捉蚂蚱的秦蓁。
韩则错愕极了,在她印象里女孩子都是娇娇弱弱的,一条小虫就能把她们吓哭,但是面前的秦蓁却有些异类,她不仅捉,还拿着刀子解剖,一边说:“陆邵,我听说有道名小吃叫做油炸蚂蚱,要不我做完实验把它炸了吃?”
秦蓁说完,便见屋内走出一个比她高半个头的男孩,他瞥了地上的蚂蚱,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
韩则胃里却直泛恶心,差点没把刚吃的东西吐出。他知道有些地方有吃虫子的习惯,但是江城却没人这样吃,却不曾想今天竟然见到的这个小女孩,竟然信誓旦旦说要吃虫子。
心中涌上一股敬佩之情,韩则在秦蓁解剖完蚂蚱时,脚步不自主地没有移动过一步。
但是吃虫子的一幕终究没有发生,秦蓁解剖完之后,用一片树叶将蚂蚱的尸体包起来埋进土里,对陆邵说:“本来我把它捉来当实验品已经很不道德了,若再把它吃掉,岂不人神共愤?所以蚂蚱啊蚂蚱,你啃了树的叶子,最后变成它的肥料,也算死得其所了。”
韩则听到此处,没忍住笑出声。
这笑声自然惊动了秦蓁和陆邵,二人看向他的时候目含警戒,尤其是陆邵,犹如母鸡护犊般,把秦蓁护到了身后。
见来人只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二人的神情略松了些,秦蓁问:“你是谁?”
韩则这才真正看清秦蓁的模样,岁上下,齐耳短发,看见他的时候后者眼底错愕了一下后,便再无其它的情绪,换句话来说,眼前的这个小女孩跟他一样,有一种异于同龄人的早熟。
她是谁?
电光火石之间,韩则的脑中掠过很多念头,但还是一点都找不到任何能与面前的女孩子匹配的信息。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秦蓁已经陆邵身后走了出来,对他说:“从右边那条小路直走一百米,再右拐便可以直接到前厅。”
韩则错愕,“你怎么知道我迷路了?”
秦蓁好似看白痴地看了他一眼,“穿成这样,不是来参加我弟弟的周岁宴,难道是来找我和泥巴的?”
韩则的耳朵莫名有些烧,但却注意到秦蓁的措辞,有些吃惊:“你弟弟的周岁宴?那你怎么不在前厅”
话落,秦蓁眼底有戾气闪过,但很快就恢复如初:“关你屁事!”
韩则吃瘪,也意识到是自己的不对,本来误入人家地盘已是他的不对,如今探听人的已不像君子所为,想起父亲教育自己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原则,他决定先做自我介绍:“我叫韩则,跟我父亲一起来参加贵府公子的周岁宴,本来想出来透透气,却没想到迷路了,刚才有所失言,抱歉。”
秦蓁说:“哦,那你赶紧走,别让秦家人发现你来过这里,不然我会很麻烦,我不喜欢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