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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距离夜鹰突击队军营将近五千米外的一个小山坡上,射完十二发炮弹的燕破岳,拿出单兵铲在地面上挖出一个比拳头略大的小洞,又取出一枚手雷拔掉保险栓,将它塞进了那个土坑里。做为狼狈为奸的死党,萧云杰立刻反应过来,奋力将四十公斤重的迫击炮挪过来,用炮盘压在了那枚手雷上。

    燕破岳曾经听几位师父说过,在战场上敌军经常在我军士兵的尸体下面放置一枚拔掉保险栓的手雷,只要我军去给烈士收尸,一动尸体就会触发下面的诡雷,造成人员杀伤。燕破岳的布置就是尸体诡雷的翻板,但是相对比之下,他的这种诡雷,更加让人防不胜防,或者说更加无耻。

    尸体丢在那儿,也许一时间还不会有人去收拾,但是一门迫击炮丢在演习现场,蓝军那边的人追过来,怎么也得把迫击炮回收了,要不然的话,丢了咋办?!

    “老燕,”萧云杰做为狗头军师,面对燕破岳这个堂堂正正的“阳雷”,又出谋划策予以改良进化:“你看这样如何,我潜伏在附近不动,如果一会追兵赶至,把迫击炮收走,炸得鸡飞狗跳,那自然是万事大吉,但是如果他们不理会迫击炮,继续猛追,我就悄悄把迫击炮藏起来,你再把追兵一路引过来,到了那个时候……”

    说到这里,燕破岳和萧云杰对视而笑,两个人此刻的笑容,比电影中那面对太君露出最卑贱笑容的伪军队长,猥琐下贱了何止十倍?!

    “砰!”

    八五式狙击步枪的枪声突然传来,是孤狼发现敌人开火了。紧接着班用轻机枪和自动步枪的枪声连环响起,从枪声来判断,这批敌人已经顺着丛林,摸到了距离他们不足六百米的位置,如果不是孤狼的眼力太好,发现敌人接近并开枪示警,就凭燕破岳和萧云杰这两个外行,也许直到敌人摸到眼皮子底下,才会发现并随之爆发必死无疑的遭遇战。

    看着枪声不断传来的密林,燕破岳下意识的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三分钟,从他发射第一发炮弹到现在,只过了三分钟。除非是用飞的,否则夜鹰突击队的人,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从军营扑了过来。

    这样算下来,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有一支敌人的特战小队,就算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依然整夜呆在群山当中,随机待命,就等着他们自己暴露行踪,再对他们发起铁锁横江般的致命一击。

    “下着雨,天这么冷,连我们的人影都看不到,就这样还能在大山里窝了一晚上,夜鹰突击队不是特种部队吗,怎么里面还能钻进这样的二货?!”

    燕破岳的话音未落,远方的风中,就隐隐送来了一个愤怒而疯狂的吼叫:“燕破岳,你这个坏蛋,给出来,出来,出来啊!!!”

    在短短几十秒钟时间,这个声音的主人,就在丛林中向他们逼近了三四百米,这种运动速度,就连以体力和爆发力见长的燕破岳,都要为之耸然动容。而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有点耳熟。

    “老萧,你先顶住,只给我三十秒!”

    燕破岳飞快的取出了纸笔,萧云杰虽然不明就里,还是拎起87式自动榴弹发射器,躲在山坡后面,对着丛林连续扣动扳机,一发发35毫米高爆榴弹飞向敌人冲来的方向,这个时候,榴弹发射器可以象迫击炮一样曲线射击的优势就被展现得淋漓尽致,萧云杰躲在山坡后面,敌人突击队的自动步枪,再射击也不可能打中他,而他射出的榴弹,却可以一发发的从头天降,一个人一门榴弹炮,硬生生将那支十五人的特种小队冲锋势头给压制下去。

    燕破岳将一块口香糖丢进嘴里,一边用力猛嚼,一边在纸上奋笔疾书。

    “噗!”

    燕破岳将口香糖吐出来,用它为粘料,把写了字的纸贴到迫击炮炮管上,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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