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陆明自然是不想经历的。
不光是他,世界上任何一个人肯定都不想。
历史上确实有过那样的故事,但那毕竟只是个案,是上帝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一片挖了两三年都没有见到金矿的土地,从概率上来讲,下一铲子依然没有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100。
理性探讨,继续挖下去自然是愚蠢的,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当然,前面连挖两三年一样是错误的行为,并且错得还更大。
继续挖下去当然也是错误的。
用一个新的错来妄图弥补之前的错,到头来只会变成错误的无限累积,到后面只会把错误越搞越大,真到了无法挽回的时候,再后悔已经没有了意义。
该放手的时候,就应当果断放弃。
但陆明也觉得剑荡说的没错,自己现在仅仅是尝试了一两个小时,只能算是小小的失误,这几百金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反正现在天色也早,多尝试一下不会有问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陆明在一遍一遍尝试着,那边青风留香则在一旁看
当然不是静静得看,能让一个平时叽叽呱呱的女孩儿安静下来的只有两样东西,一个是食物,还有一个,是凯子。
陆明当然两者都不是,那青风留香当然不可能突然之间变得很淑女。
她问了一个不知所谓的问题,“喂,你知道玫瑰跟蔷薇的区别吗?”
“额”陆明停下了瞄准的调子仔细想了下,“好吧,我最起码知道咱们古代就是把玫瑰也算进蔷薇里面去的。”
其他的,那陆明就不知道了。
当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家都舍本逐末得去关注旁系分支,却把本体主干忘到了九霄云外。
“你真的不知道?”青风留香略带惊讶得问了一句。
“我什么要知道?”这是陆明心里话,他一向都对这种文文艺艺的东西不感兴趣,一眼就能看穿蔷薇跟玫瑰的区别,这种能力对他而言有什么作用呢?首先不可能有人送花给他,其次他也找不到送花的对象
并且就算有人好了,那一样没有实际意义,这些拜托花店老板就可以了,难道还需要自己动手吗?话说回来,像这样的能力,在生活里除了跟女孩子炫耀,没有任何价值。
除非说去某家花店应聘,在老板面前说这样的可能还能加点儿印象分。
当然也就是加那么一点点了,因为知道这样的知识不代表这个人是个勤快的搬运工,更不代表这个人知道骑电动三轮车给客人送货,相比之下,那些才是货真价实能养活人的本事。
青风留香看了陆明老半天,过了一会儿,一字一顿得说道,“我不信。”
“你不信又能有什么办法呢。”陆明是要多无语有多无语,“那我确实是不知道啊,难道在你看来我很像是一个爱花的风雅人士吗?”
青风留香趁机损了一把陆明“你这个浑身上下充斥着铜臭味的无良奸商,怎么可能知道什么叫风雅?”
“欸那就对了嘛,我对这个又不感兴趣,又不去做这个生意,怎么可能知道得那么清楚?”
青风留香没有回话,陆明好不容易在安静的氛围下再扔出了两个圈子,当然,无一例外都失手了。
当第三个圈子正准备出手的时候,青风留香又开口了,“蔷薇花瓣更大,并且是展开来的,看过去是平的,但玫瑰花的花瓣都是收起来的,看过去好像是杯子一样,然后如果一片一片摘下来的话,蔷薇花瓣边缘是尖的,玫瑰是圆的。”
“哦。”陆明心不在焉得回答着,“原来如此。”
好吧,实际上他过了不到两秒就忘了青风留香刚才说的是什么,只勉强记得好像跟花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