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死没死胡神”
“他就是刘凌见鬼他怎么看的见我们”
史密斯和刘凌互相瞪视着对方,对着满脸无奈的姚霁,心中不约而同升起一种操蛋的感觉。l
姚霁也是大感头痛,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进代国,后脚史密斯居然也来了
史密斯其实不是第一次来代国,上一次研究中心出事姚霁被迫滞留在代国,也是放心不下姚霁的史密斯亲自前来迎接姚霁。
所以这已经不是刘凌第一次见到史密斯了,上次史密斯留给刘凌的印象,只不过是一个高大的背影。
他至今还记得姚霁看到他出现时欣喜若狂飞冲天的情形,衬得被留下的他,越发显得孤单可怜。
至于他的名字,还是为了挑拨两人感情c故意刺激刘凌的秦铭说的,秦铭用的是音译,对于刘凌这种古人来说,即使是神仙叫“死没死”也实在是惊世骇俗,心里自然而然就把史密斯代入到了人间阎罗王或是牛头马面那种神职的神仙上去了。
反正是邪仙
刘凌还记得秦铭曾说过在他们的世界,女性有任意选择伴侣的权利,即便是有了肌肤之亲,也不代表一辈子就选择那一个人,又说瑶姬有个叫死不死的同僚一直在追求他,只有他才和瑶姬最为般配
就他,也般配
刘凌冷静地打量着“死不死”的外貌。
只见这“邪仙”一头金色的短发,颜色像是官府里刚刚炸过入库的灿金,在阳光下闪耀着简直能刺瞎人眼睛的光芒,而且其色泽之莹润,让刘凌这个凡人都觉得诧异。
除此之外,无论是碧蓝的似乎能把人吸进去的眼眸,还是真正称得上“刀削斧凿”一般的硬朗五官,都让刘凌油然生出极强的警觉性。
虽然刘凌的五官在汉人中一直算是另类的挺秀,而且继承自母亲的血统也让他的身高比寻常人更高,但和史密斯比起来,他那“立体”的五官简直和平板其实也就差不了多少。
就连刘凌在这个时代最自傲的“身高”,在史密斯面前似乎也成了算不上什么优点的东西。
如果说秦铭和成年的刘凌差不多高的话,史密斯一米九的个子就让刘凌这个看惯了别人头过等闲刺客不可能近的了他身。
“我之前说的并不是谎话。”
刘凌看着史密斯,无奈地一次又一次格开他进攻的动作。
“我动手是因为”
史密斯不依不饶,刘凌挡的有些厌烦,索性手掌一吐劲力,逼得史密斯倒退了几步,轻轻将姚霁送到一边。
“你刚刚弄痛瑶姬了。”
“你在干什么你现在是在泡妞吗”
史密斯被刘凌的内力引得气血翻涌,捂着喉头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
“何谓泡妞”
刘凌不明所以地摇了摇头,说道:“你情绪太过激动,所以吵得我也没办法好好听清楚你说的是什么,瑶姬该何去何从,是她自己应该决定的事情。虽然她做过承诺,但她现在要想回去,我也不会怪她”
刘凌幽幽叹了口气,反手牵住身后姚霁的手,只看着史密斯,并没有转身。
“然而我和瑶姬聚少离多,见上一面何其困难,我哪有时间和你这般争执你若是在此避祸,我的皇宫欢迎你暂时小住,也请你遵守客人的风度。至于之后你们做什么决定,我都尊重你们的心意,但现在”
他浑身气势一变,眼神凌厉似剑。
“我要与我思慕之人暂解相思之苦,还请你不要再跟来”
打又打不过我,姚霁又不愿意理你
你还想怎地
“再跟过来揍死你”
在姚霁看不见的角度,刘凌的眼神如此说道。
作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