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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直到萌萌喝完了这一杯,将杯子递还,又叫了他一声。

    厉锦琛接过后,刚想开始口解释,“萌萌,这件事情……”他兜里那个隐藏的通讯器就响了,他看了她一眼,便直接接通了来电,抚了一下右耳,唤出一声,“飞鹰,飞鹰,我是孤狼,请讲。”

    萌萌这才发现男人的耳朵里正塞着一个小小的无线耳麦,而他口中唤的“飞鹰”,不是别人,正是屠锐一惯的行动代号。

    “你说什么?”

    没有五秒钟的通话,厉锦琛揪然变色,那模样仿佛遭遇极大的震惊,震惊之中更有无法言说的忧惧从那双锐亮的眸子里一闪而过。

    萌萌背脊一下紧绷,伸手拉住了男人的手臂。

    厉锦琛似乎一下子回神发现小妻在身边,才迅速收敛了表情中的惊惧之色,口气一片凝重,“你这样说来,之前我感觉的不对劲儿应该就是这样。”

    阿琛……

    萌萌无声地启唇,厉锦琛回了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然而,就在他们还在通话的这个空档,外面突然传来一道轰天动地的爆炸声。两人同时转头,就从前面徐徐折转的大弯道上,看到驶在前面的老莫克和莫莉父子的豪华房间竟突然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似的,大车头一下子弹飞地面,前车盖儿都飞上了高空,车头上窜出一片浓烟,接着整个庞大的车体就朝弯道内而翻滚而去,顺着缓坡儿进下翻滚,车身边滚边冒着浓烟,火花四溅,画面简直让人无法言语。

    ……

    话说,屠锐刚才来信说了什么呢?

    “孤狼,我们被骗了!”

    何以成真?

    这就要说屠锐先厉锦琛一行离开酒店,其实也是他潜伏一晚,终于发现了老毛子的踪迹,就急急追了上去。虽然这前说好由厉锦琛解决的,不过厉锦琛之前扑了个空没成,只有他这个做大哥的身先士卒啦!

    当然,他心里也有点儿小九九。要知道,若是自己能把小弟没能解决的对手解决了,回头那不是就约等于“解决”了小弟嘛!他俩的pk,至今还没有出“结果”呢!咳,这只是他单方面的yy吧!

    一路直追老毛子足有近两个钟头,就进入了野牛群常出没的丛林地带。那时候,他也得知厉锦琛一行已经在公路上看到野牛群了,这就像一个特殊的信号似地,开启了他们这一日险象环生,可谓是与“死神共舞”的战斗序幕。

    老毛子很狡猾,屠锐之前是很清楚的。但是他也不惧!毕竟,从古至今,老毛子不会打仗是全亚洲都出了名的。能赢都全靠的是他们极背的寒冷气候!就是靠老天。不过,老毛子的单兵作战力量非常强悍,全球最有名的排在前三甲的杀手间谍们,被老毛子占了两甲,而第三名那位还是由老毛子的人训练出来的,算是陡孙儿了。

    这陡孙儿不是别人,就是他们华夏帝国的特种兵。

    对方已经发现他了,他知道。

    既然如此,他就不客气了,当四下无人时,消音的手枪直接上膛就开始狙杀对战。

    前后顺着丛林追击作战约半个来钟头,都各有胜付。开始是老毛子似中了屠锐一枪,躲了起来。屠锐看到叶子上的血迹,心下冷笑,不小心又自大了一下就被对方不知何时埋下的丛林陷井给阴了一把,差点儿被扎成马蜂窝儿,手臂被戳伤了。

    好吧!大家一人一伙,算是平手。

    接着屠锐就开始朝对方隐藏的位置喊话,“老毛儿,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吧?那哥哥就给你介绍一下,咱就是孤狼的大师兄。当年猎杀你们那帮没人性的变态龟孙子可也有咱的份儿!知道孤狼用的那无敌鹰手是谁发明的不?那就是大师兄我发明的。那玩艺儿可把你们老队长的屁股都抓了个大开花儿,还有……”

    总之,他是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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