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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宁静静地盯着她,不言不语地站在那里,忽然间,好像她成了景宁的救命稻草,倘若抓不住,就只能被洪流卷走。

    透过黑纱,这会儿也看着景宁的金蕨,心里为景宁的思归而感动,可她终究是老寨主选定的女婿,不管怎样,金蕨认为,自己都有义务将她留下。

    “噗通”一声,屈膝跪地,景宁的膝盖在地板上敲出沉闷的响声:“求你,帮帮我,让我离开!”

    话说到这份儿上,金蕨相信,景宁估摸着也已经料到自己早已知晓她的底细了,不然,她岂会这样跪下来求自己?

    金蕨稍作思量,开口道:“想让我帮你,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条件,你只管说,只要我能办到,就绝对不会推辞!”景宁听见金蕨松了口,迫不及待地开口抢着说道。

    “一辈子做我的奴隶,你肯么?”金蕨见景宁说得急切,轻轻一笑,便故意这么说道。

    “这只要你不在苗疆,做奴隶我答应!”景宁思虑再三,到最后还是毫不犹豫地说出了“我答应”三个字。

    “我生在苗疆,长在苗疆,又怎么会为了你离开苗疆呢,小姑娘未免没有诚意,你若当真要我帮你,哪里还来的这样多的条件!”瞧着景宁的样子,甚是好玩儿,金蕨不由地就起了玩儿心。

    “这”景宁闻言卡在那里,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看着金蕨言行举止间透出的玩味,景宁狠狠心,咬咬牙,闭闭眼,从齿缝儿里蹦出三个字:“我——愿意。”

    听到景宁这样说,金蕨朗声笑道:“很好,果然是个有趣儿的人。”说着,金蕨上前,扶起了景宁,引她坐在自己身侧,扬手掀开了头上遮脸的面纱。

    光洁如玉的面庞显露出来,景宁瞬间被惊艳了:“不是说,歌舞司的金婆婆被毁了容貌了么?你怎么”

    “我怎么好好的,是么?”金蕨接着景宁的话说下去。

    景宁听了,盯着金蕨点点头。

    “我本是苗寨歌坊老板的女儿,因为爹爹从小悉心培养,我又天生好学,在歌舞上表现出了极大的天赋。爹爹很喜欢,就把我送到了丹香国的歌坊里去学习,不求我日后出人头地,只希望我能回来之后,在苗寨的歌坊里做个受人尊敬的教习老师。”

    金蕨停住,想了想,继续说道:“可是,因为我太喜欢歌舞了,我学得很认真,很努力,连丹香国歌坊里的师傅都说好。我好开心,高高兴兴地盼望着五年的时候学满了,回去代替爹爹做歌坊里的教习和老板,这样,爹爹就可以好好地安享天伦了。”

    “然而,就在我要走的那一年,歌坊里举行了一次选舞大会,目的是为了代表歌坊参加皇室的盛典演出,我很幸运地被教习师傅推荐了上去。皇室的演出是大事,我不敢马虎,天天坚持练习,只等着那一天。那一天,我的演出很成功,可是我没想到,这演出带来的荣誉日后却成了我的劫难。”

    说道这里,金蕨的眼眶湿润了:“回到苗疆,父老乡亲都为我感到自豪,爹爹和娘前带着妹妹一起出来迎接我,我俨然就是家里的贵宾。就在全家人为我取得的成就而骄傲的时候,苗寨的大殿里传来了诏书,说是要我三天后前去献舞,我高兴地应下了,一晚上都沉浸在兴奋和幸福的感觉当中。”

    “第二天,娘亲拿来了之前在铺子里为我定做的新衣,说,要我穿上试试。新衣服很漂亮,漂亮到我穿上了,就不想再换下来。晚上的时候,妹妹洗澡弄湿了衣服,就顺手拿起我换下来的衣服穿在了身上,没想到,就是这一身衣服,竟害得她差点儿丧命。”

    “啊?”景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金蕨抹抹眼泪,继续说:“宫里传出流言,说寨主诏我入宫献舞,其实是想娶我做夫人。这话传到寨主未婚妻罗兰的耳朵里,宁可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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