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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所谓少年英雄其实也不过是个草包窝囊废嘛。”

    “声音小点儿,别让将军听见了,砍你的脑袋,人家老子可是老郑。”

    “没错,咱们就是混饭的,小心祸从口出。”

    这些议论声虽然并不太大,但是郑森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他此时抓着宝剑的手背上已经青筋暴起,双手也在不断的颤抖着。

    他恨这些当着自己面嘲讽他的人,但他最恨的还是城下那些叫骂挑衅的秦军。

    就是这些人的到来彻底揭开了他的伤口,让他少将军所有的骄傲自信顷刻之间被踩在了脚下蹂躏。

    可饶是怒火攻心,理智告诉郑森,自己必须忍。

    如果不忍,一定会中了秦军的圈套,那时候真的就后悔无及。只是愤怒却让理智的防线已经冲击的摇摇欲坠了,随时都有可能决堤,让愤怒冲毁一切。

    此时消停了片刻的秦军,又开始叫骂起来。

    而且这次还换了一种说辞,听在郑森耳中,让他心中的怒气瞬间如烧开的沸水一样翻滚起来,有种随时会这是殿下说过的话,所以在军中就流行起来了。

    “你小子既然这么能忍,老子再给你加点料。要是你还是不出来,那老子也甘愿认输。”

    梁松打量了一下自己跟郑森之间的距离,大概三箭之地左右。

    从这个距离上用弓箭根本是射不到的,用秦军的目前的制式步枪的话虽然可以射到。但是,但是子弹最后飞到哪里去了只能凭运气了。

    梁松转身从身后的一名士兵手中拿过来一支略微有些奇怪的步枪。

    这支步枪的长度比秦军配发的步枪要更长一些,而且口径也更小一些。

    而且在枪管上方还有一个特殊的配件-瞄准镜。

    据殿下说,这种步枪叫做狙击步枪,价格非常昂贵。在基地之中的造价是1000两银子一支,所以产量非常的稀少。

    目前在整个新军之中,这种狙击步枪也不超过二十把,而且每一把都配备给每支部队军中的快速反应部队。

    侦察中队一样就是第二团这个快反部队之中最精锐的刀尖,所以这支狙击步枪也顺理成章的配备给了他们。

    按照摄政王殿下的话来说就是: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最好的武器一定要用在最精锐的部队身上。

    而在最精锐的部队当中,也要枪法最好的那个人才能使用这只狙击枪。

    使用这把狙击枪的人被摄政王殿下称为狙击手,而在侦查中队之中的狙击手不是别人,正是梁松自己,

    他既是队长也是狙击手。

    不过因为狙击步枪太长,所以平日里都是由梁松的警卫员帮他携带。

    而此刻,梁松决定要用这支狙击枪来给郑森加把料。

    因为狙击枪的子弹也很特殊,造价很高,所以梁松平日里也不不舍得用,配发的时间也不长,今天还是第一次在战场上使用。

    在这个距离上,用秦军普通的步枪最大射程当然可以射到。

    不过子弹能落在哪里那真的全凭运气了,但是用狙击步枪的话,却是完全不一样的情况。

    狙击步枪枪管更长,这保证了子弹的初速更高,射程更远,而且枪膛之内的三条膛线保证了子弹在空中的转速更高,能够保证一个稳定的弹道。

    再配上白光瞄准镜的辅助,在这个距离上射击城墙上的目标,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梁松找了一个合适的姿势,将狙击枪架在一块石头上,稳稳地举起步枪对准了城头上的郑森。

    郑森今天的目标很显眼,穿着一身制式盔甲,也是此时中州的将领之中喜欢的的山纹甲。尤其是头顶上那一抹鲜艳的红色盔缨,非常的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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