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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穿越到这本书里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何况身为女性,穿到这本书里能干嘛,给主角当后宫吗?

    结果没想到会是这么凄惨,不仅穿了,还穿成了陈玉。

    陈玉那是什么人?主角的小女佣,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但论戏份却只是女n号,身为一个床上用品,还对主角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不介意主角左一个红颜知己右一个心肝宝贝。

    这也就算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穿来之后发现——他妈的她成了他!不是小女佣吗,怎么变成了小男仆!难道种马后宫文变成了后宫文?这个发现让他(她)惊骇欲绝。

    很快他就发现,不仅他的性别变了,主角也从他变成了她。

    这不科学!

    男女性别全部颠倒了这是什么鬼!那个从小被婶婶蓄意惯出来的浪荡男主角,忽然变成了个眼神清冷长相秀丽的小姑娘,我的天哪!

    这世上不会有比他更倒霉的穿书者了,绝对没有。

    更惨的是,性别从女变成男也就算了,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注定成不了主角。

    沈隽的金手指是谁也没可能抢走的,就算知道剧情也没法下手的那一种——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她手腕处的一个“胎记”,当然,这并不是真的胎记。

    再加上身为主角,哪怕她并不是男人,一样拥有主角该有的头脑,并不像那些反派一样智商为负。这本书之所以在现实世界热度挺高,就是因为不是一本主角智商5,配角智商负100的弱智都市文,还是有点儿意思的,再加上主角的后宫团真的称得上品种繁多各类美女应有尽有,非但不脸谱化,还个个性格鲜明那方面的情节也写得很是香艳。

    想到这里陈玉瞥了一眼身旁一脸冷淡的沈隽,觉得自己有点腿软。

    他一点也不想搞百合,真的!哦不,这辈子他是个男人不对,可他的内心还是个女人啊。

    哪怕已经穿来十年了,陈玉还是很想哭。

    不过从穿来的第二天开始他就想通了,既然到了这本书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主角大腿不动摇,毕竟一本书直到最后主角是不会有事的,如果他没记错,他弟弟说过主角的后宫团也都平安无恙。哪怕将来要牺牲色相,也没有好好抱大腿来得重要,毕竟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不一样,说是都市文,不如当成都市玄幻文比较恰当一点,危险那是大把大把的好吗?

    自从沈隽知道了这是一本书的秘密之后,她就有点不大对劲了,一天比一天更冷,哪怕沈家顺应剧情败落了,她也没有多少情绪波动,至少在原著里主角还是会伤心一下的啊,而且在知道婶婶是刻意养废他之后,愤怒也是有的。

    但是现在的沈隽,怎么看都是平静得很,反正从她十岁之后,陈玉就看不出她的情绪了。

    “大小姐,你不会真的喜欢顾清歌吧?”陈玉怀疑地问。

    沈隽的口吻平静,“怎么会,我八岁那年就知道他会退婚。”这事是陈玉告诉她的,既然知道,傻子才会喜欢他。

    哪怕这么多年顾清歌真的算得上温柔体贴对她很不错。

    陈玉对剧情的了解其实很有限,只是对沈隽的后宫还有些了解,譬如未婚夫(未婚妻)退婚后被打脸这种事,男频的书里简直数不胜数,是属于必备打脸剧情之一。

    听到沈隽不介意,陈玉松了口气,加快脚步跟上她,安慰说,“放心吧,以后你会狠狠地打顾家和顾清歌的脸的。”

    沈隽淡淡说:“哦。”

    一点都不像是被安慰到的样子,反而似乎沈隽半点都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

    “现在我们去哪儿?”

    沈家败了,将家产都变卖还了债之后,婶婶非常顺理成章地将沈隽扫地出门,卷起最后一点余财火速飞出国投奔在国外留学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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