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小姑并没有再坚持让我去她家,初三天吃过早饭她便跟小姑夫笑眯眯的离开了。
来的时候空着手,走的时候却在大伯家收罗了不少年货,而且还将他的宝贝儿子留下了,美名其曰舍不得我这位表姐,想要在这里多待几天,然后等我忙完再带我一起回家。
我还能说什么?做人做到这个份上,真是不得不叫人佩服。
不过至于我的这位表弟,我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和他打架上。
那时爸爸刚刚去世,屋子里搜罗出了许许多多他留下的遗物,有形形色色的稀罕玩意儿,也有各种各样的书本,表弟豪豪看上了爸爸去年万圣节时为我做的一组南瓜灯,问也不问拿着便往屋外小孩聚集的地方跑,然后在一片惊呼声中,洋洋得意的开始了他炫耀的征程。
沉寂在悲痛中的我,本来就似爸爸妈妈留下的任何东西为生命,见到豪豪的如此行为,我自然想也没想就直接扑上去开打了,“让你碰它c让你碰它”
一边扑打,嘴里还一边喊着口号的我,加上豪豪毫无任何一丝作用的奋力挣扎,很快便引来了忙碌的大人们的注意。
“哎呀,打死人了呀,我的曦曦啊”首先赶来制止的便是小姑,我至今都还记得她是如何粗暴的将我从他儿子身上扯开的。
一扯推,我便重重的摔倒了地上,屁股的疼痛,至今都还记忆犹新。
然后所有的大人所关注的都是被我打到哭泣不止的曦曦,所有的人都开始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我,指责我的不懂事c指责我的蛮狠无理,更有甚者指责我刚刚逝去尸骨还未寒的父母亲。
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关心过我的情绪,他们所关注的是怎样在这场没有大人坐镇的葬礼中,捞到更多的好处。
所有人,包括我的爷爷奶奶。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闪而过,转眼间我已从七岁的懵懂孩童变作了十八岁的妙龄少女,时间带给我的,除了身体和心智上的变化,还有那些已经被掩埋在岁月里的,铺满了尘埃的记忆。
不是我记仇,只是有些东西一旦发生,那便是刻在骨子里的永恒。
原定于初五的高中同学聚会,其实我一开始是极度不想去的,可无奈表弟在这里时刻提醒着我,为了惹出不必要的闲言碎语,我便去了。
欢乐谷是当初高考完大家聚会的地方,听说去年六月大家曾在这里宣誓,十年以后要原班人马再来一次,可我那个六月没去,不知道他们口中所谓的原班人马有没有包括我。
“哎呀,这不是我们班的大学霸田雨涵同学嘛,稀罕啊,高中三年从来没有见到过你参加班上的集体活动,今天这”
“对啊,还好我今天来了,不然错过这么大一新闻得多亏啊!”
不过短短几分钟,我来参加聚会这事儿便一度引起了众人的,竟还有夸张者,拿这事儿做理由打电话给原本不打算来聚会的同学,一瞬间我被大家推到了人群的中心,各路人马开始了对我的议论纷纷。
“瞅瞅,瞅瞅,我这运气,一来就碰见了我们家田大学霸,还真是百年难得一见啊!”自带吸睛体质的林梓晴一来便迅速热情的挽起了我的手臂。
和我那天在书店见到林梓晴一样,班上大部分的同学都被林梓晴这半年多的改变而彻底惊呆了。
男生纷纷夸赞林梓晴变美了,女生纷纷讨论起了林梓晴今天这身装扮和她今日的妆容,而林梓晴一改往日毫无边际的满嘴跑火车和对别人的阿谀奉承,不卑不吭的一一有条不紊地回答着大家的问题。
看见她的这一改变,我真的只能感叹一句,人啊,真的不该一层不变。
“你知道吗?在我见到你之前,真的从来没有想过你会来。”欢乐谷的音乐餐厅里,我和林梓晴坐在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