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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他们打跑的吗?”

    凌薇问道。

    “不是,它们自己走的,我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自己就走了,它们是不是知道你叫“母狼”,所以就吓跑了。”

    林宇认真地说道。

    “开玩笑!它们怎么知道我叫’母狼’?再说了,我以前也遇到过野狼,那时候,它们怎么没有跑?”

    凌薇缓缓说道。

    “那就奇怪了”

    林宇说着,忽地眉头一紧。

    他忽然想到,今天在与匪徒打斗的过程中,全身数次产生麻痒的感觉,这种麻痒的感觉让他癫狂,让他极度渴望惨烈的战斗,希望能用身体的伤痛抚慰身体的麻痒,希望能用血腥的场景抚慰心中的麻痒。

    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而且,他在与那个叫小豹子的匪徒搏斗的过程中,咬破了该匪徒的脖子,匪徒的血液流进他的嘴里,他竟然感到有些甘甜,竟然贪婪地咽进肚子里。

    可是在以前,他见到血都会感到恶心,更别说把血咽进肚子里。

    “狼牙,你说你昨天晚上干掉了五头狼?”

    凌薇忽然问道。

    “呃是啊!徒手干掉了五头狼,就在前面的山谷中。”

    林宇回过神来,朗声说道。

    “嗯,我觉得,刚才那些狼之所以离开,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你和野狼搏杀的时候,身上沾了狼血,有了狼味,刚才那些狼把你看成了同类。”

    凌薇若有所思地说道。

    “狼血?”

    林宇听到“狼血”二字,忽地一怔。

    昨天晚上,他和野狼搏杀的过程中,有一头野狼咬住了他的手臂,而他用狼牙刺杀这头野狼的时候,狼血流到他的手臂上,流到他手臂上的伤口处,和他的血混合在一起。

    杀掉全部野狼之后,他曾感觉到手臂伤口处有麻痒的感觉,但当时并未在意。

    不过,此时一想,林宇不禁认为,他身上的麻痒,极有可能与那头咬住他手臂的野狼有关!

    那么,具体是与那头野狼的狼血有关,还是与那头野狼的狼牙有关呢?

    这种麻痒的感觉是好是坏呢?

    会不会是中了野狼身上的病毒,得了狂犬病呢?

    还有,他身体的快速自愈能力又是怎么来的呢?

    过去的几天中,在林宇身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之前为了给三叔报仇,他并未考虑很多,只要是有助于他杀掉胡子大汉的事情,他便毫无顾忌地去做。

    如今,他给三叔报了仇,压在心间的石头得以放下,此时回忆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心中又不由得多出了许多疑问。

    他自己无法解释这些疑问,那谁能帮他解释呢?

    林宇想到了傲团长,傲团长身为火狼佣兵团南洲大陆分团的团长,应该能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念及此处,林宇加快了脚步,迫不及待地朝火狼总部走去。

    此时,他们距离火狼总部还有十几公里的路程,而且路上多有山丘与河流,尽管林宇已是一级基因战士,但他背着一个人,行走在这么曲折的路上,也不禁有些乏累。

    好在凌薇一改冷漠的态度,在路上和林宇聊东聊西,也不算寂寞。

    在与凌薇的聊天中,林宇得知,凌薇是一名孤儿,小的时候独自在野外玩耍,遇到了几头野狼,就在野狼想要扑咬她的时候,一位大叔正好路过,打跑了野狼,将她救下。

    这个大叔便是火狼佣兵团总团长狼王。

    狼王将凌薇救下后,将其带进了火狼佣兵团,并进行了着重培养。

    后来,凌薇实力飞升,杀掉一头野狼轻而易举,但小时候差点被狼吃掉的经历,让她对野狼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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