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炎是一匹极其温顺的黑马,脚上是灰色的纹样,就仿佛踩着四团火焰一般,因此取名踏炎,也不是什么老马,是黎靖远前不久才为秦承决找回来的,由于性情温顺,这些日子便成了宠儿,跟在秦承决身边,吃最好的粮草,住最豪华的马厩。
一路上,洛裳辞跟踏炎建立起了坚固的友谊,只觉得它与闪电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小天使。
不知道我若是用闪电跟踏炎交换,秦承决会不会同意。
“三殿下,你这匹马真是不错,比我那一匹好多了。”先说个模棱两可的话,探探口风。
这么想着,洛裳辞开口。
“我这匹马若是卖高价,能值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比自己砸锅卖铁加上现在的私房钱还要贵呀,秦承决那样鬼精,又如何能同意交换?
暗自叹了口气,洛裳辞决定珍稀这难得的奢侈时光,好好和踏炎相处一段时间。
看她不再开口,秦承决一挑眉,“你若是买了它,可以给你打个对折。”
“我谢谢你了。”洛裳辞垂头丧气——打个对折也有五百两呢,叫她上哪儿找那么多钱,好不容易才攒了八百多两银子,没道理为了一匹马破了产吧!
冲动消费这个缺点从来都不属于洛裳辞,她摇摇头,又抚了抚踏炎的马鬃,就算再怎么喜欢,在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之前,还是不要觊觎太多比较好否则就会引人犯罪。
二人就这样骑着马,由于洛裳辞还不是太了解踏炎的脾性,闪电又是刚刚驯服,二人都骑得很慢,漫步在偶尔有凉风吹过的郊外小路上,倒是别有一番趣味。好容易打消了得到踏炎的念头,洛裳辞便开始注意起身骑白马的秦承决。
闪电虽然脾气不好,但是长得还算好看,又是女孩子都喜欢的一身纯白,秦承决挺拔颀长,长得也帅,俨然就是东方版的白马王子啊!
洛裳辞一边看着,口中啧啧有声,只觉得他若不是这般毒蛇,收拾收拾当个暖男,那要令多少人为之倾倒啊?
“洛丞相没教过你,让你盯着男子看的时候不要太明目张胆吗?”忽听秦承决发了话,原来是他余光瞥到了洛裳辞那不安分的小眼神儿,惹得后者一阵脸红。
许久,她才瓮声瓮气,“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如何就知道我是盯着你看了,我实际上是再看闪电呢。”
“若说刚才,我还不确定你是在看我,可现在一来,我便可以肯定了。”
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硬是给自己下了个圈套,洛裳辞索性闭上嘴,一句话都不再说,转眼望天,似乎有意告诉秦承决,自己才不稀罕看他。
不过,他也是真的很好看啊。
比现代的什么小峰峰,小杨杨都好看百倍不止,他没有化妆,也不可能整容,是正经的天然美。
想到自己寄居的洛裳辞这具身体,也是鬼斧天工打造出来的一个大美人儿,她不禁有些怀疑,是不是古代空气污染比较少,才让人们都长成了男神女神?
倒也难怪,以前看历史书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比起颜值更注重内涵,现在看来,并不是有的人不看重相貌,而是那时候的人都长的好看,所以更要拼能力了。
而像秦承决这样才貌双全的一代美男,想必就是在古代和现代都混得开了吧。
若是没有这个穿越的机会,自己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这样的人有交集。
不对,也许会有,那就是他年老体衰的时候,自己在学术方面也大有所成,他兴许会斥重金请自己手术吧。
不过,医生和病人之间又会有什么发展,还不是意淫罢了。
想着,她正准备张口问问秦承决是何日生人,算算他是什么星座,却一抬头,看到面前绿树成荫,林间还有一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