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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唱的年轻人,低头看了碗里的红色钞票,唱的更加起劲了。

    那扔了钞票的老外手舞足蹈地和年轻人说了什么,又掏出一沓钞票递到年轻人面前,本应该学那江湖剑客般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流浪歌手,很没有骨气地接过钱,将那把吉他毫不犹豫地递到了那名老外的手里。

    年轻人激动地握着钱,看傻逼一样地看了那老外一眼,紧走两步后,不放心又回头,确定那老外没有跟过来,这才撒丫子跑得无影无踪。

    那老外接过吉他,试了试音,就站在那年轻的流浪歌手曾经站着的地方,自顾自开始了弹唱。

    楚越听得出来,他唱的是一首在华夏很受欢迎的法文歌我的名字叫伊莲。

    “n”

    “ppn”

    “ssn”

    老外的嗓子沙哑而富有磁性,将这首自怜自艾的情绪小调化为一段温暖的叙事诗,让人就像在忙碌了一天后,安静地坐在阳光下喝着下午茶,不知不觉间就能让心被淡淡的幸福和安宁所占满。

    “很不错的歌,对不对?”楚越转过头,看向叶倾城,微笑地问道。

    叶倾城则是已经完全陶醉在了老外吟唱的歌曲中,在这个黄昏的街头,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中,她仿佛看到一个女孩子缓缓朝她走来,那嘴角的淡淡笑靥,还有那善睐明眸,都让她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两个穿得如同乞丐般的家伙啃着火烧走过,那高个子的青年就像是听到了天籁之音般,将手里的火烧丢到了身边的矮胖少年手里,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手托腮跟着唱了起来。

    “rsrrr”

    “spnrrr”

    老外低沉的声音,在这车水马龙的喧嚣中,如同炎炎夏日里那突然出现的一缕清风,缓缓涤荡着每个人的心灵

    他闭着眼睛,没有那名流浪歌手那样声嘶力竭,也从不会盯着面前的那个铁碗看,就那样站在那里,对着那个简易的麦克风,轻轻吟唱。

    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的楚越,忍不住叹了口气。

    音乐,本该是内心情感的一种抒发,但在这浮躁的社会,还有多少人能够保持一颗追求梦想c直抒胸臆的本心?

    为了生存,可以出卖灵魂,为了金钱,可以抛弃尊严,为了利益,可以出卖朋友

    但,卖唱的年轻人也好,如同吟游诗人般的中年老外也罢,没有谁的生活方式是对的,也没有谁的生活方式是错的。

    卖唱是活着。

    吟游也是活着。

    收回目光,楚越正准备带着叶倾城上车离开这里,恰好看到那百无聊赖啃着火烧的矮胖少年转过头来,先是一愣,随即嘿嘿一笑,将车钥匙丢给了叶倾城:“你先回去吧,我去找那个胖子,晚饭不一定回来吃了!”

    叶倾城面无表情地接过车钥匙,没有多说什么,开着车离开了这里。

    楚越站在路边,看到车子开出去很远,这才转过身,朝着那一高一矮的两人走去。

    既然看到了那张胖嘟嘟的大饼脸,那蹲在地上的高个青年,自然就是失踪了很久的年轻国学老师。

    虽然不清楚这两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样子,但不管如何,街上遇到了老师和同学,怎么着也该去打声招呼不是?

    尊师重道c团结同学,这个道理楚大少爷还是懂的。

    所以,他悄悄地绕到了小胖子身后,狠狠地一脚踢在那肥硕的屁股上。

    “啊”

    正苦着脸啃着火烧的小胖子,一声惨叫后猛翻白眼。

    天杀的,不就是偷了几个火烧,至于连追十几条街吗?

    一惊一乍间差点没被噎死的小胖子,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态从地上爬起来,刚转过头,待得看到那张笑眯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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