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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她和她的小泰迪狗直接去了襄樊城里最大的一家酒店,在那里,她和她的小泰迪狗两天来第一次填饱了肚子,她一点也没有客气,她的小泰迪狗也没有,她就像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十分认识了他似得,她只知道,在看见他的第一眼时,她,竟然就那样悲伤欲绝的在他眼前伤心难过的潸然大哭起来,就像是一只流浪了很久很久的小花狸子忽然间被她的主人紧紧的伸手抱在怀里。

    但是,她知道他总要离开他的,因为他就像是一阵风,轻轻的来了,又轻轻的走了,恍若隔世的夕阳黄昏里,他悄然的睡倒在街边的长椅上时,这世界上,并没有一个人,能看得见他深湛的眼眸间像是一捧沧蓝的海水一般深深埋葬下这世界上一切不为人知的暗恋的颜色和眼泪

    鳐鱼什么时候也不会说话,但是更确切的说,是上官剑南他什么时候也不会允许那些鳐鱼忽然开口说话,因为每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青蛇和一条白蛇,而且在心中十分迫切的希望她们可以姐妹相称,相安无事。

    这多多少少让上官剑南的粉丝和影迷从心底里由衷的对他感到失望,失望他原来不过是个男人,失望他原来不过是个凡尘俗世中一个只是长得稍稍漂亮一些的男人。

    但是秋水却知道,擦掉粉底,卸掉粉妆之后的上官剑南,走在大街上只怕都不会有人能够一眼认出他来,因为他是学武术的出身,身体上的筋骨十分结实强健,皮肤也十分娇嫩水润,水嫩中透着些妖孽,妖孽的就像是湛蓝海岸上一颗在阳光普照下闪闪发亮的黑珍珠一样璀璨夺目,光彩照人,只是现实中的黑珍珠总是没有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更璀璨夺目和光彩照人一些,所以他这个小天王,现在的位子据说已经在娱乐圈里十分的岌岌可危和朝不保夕了。

    有人说他出名本就是因为和非烟的绯闻,因为非烟是小童星,而他二十岁以前什么都不是,但是他们是表兄妹,虽然是远房的,但是至少,还不至于无端背上个靠绯闻女友出位的狼狈名声。

    秋水第一次看见他时,是在上官非烟的彩虹演唱会上,他的皮肤黑黑的,眼角下的干涩褶皱让他看起来有些像三十来岁的样子,但是,他的眼睛很大很大,大到让人看一眼就能惦记一辈子,虽然他是个男人,但是他的出现,就像是彩虹演唱会上的惊鸿花开,刹那永恒。

    但是,和表哥比起来,他总还是要稍稍的让她羞涩一点点的,因为她认识他,永远是在大荧幕上,见到他,永远是在娱乐八卦里,那一具微微的带着一些海水味道的柔韧的血肉之躯,她却是从来也没有抚摸和触碰过的,因为那已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另一个女人了,而且,兴许是自幼就是。

    上官非烟,又是一个自幼就排在自己前面的女人,“非烟她其实看起来更像是你妹妹,”马尔代夫的温柔海岸线上,她曾经在椰树下温柔的挽着他的腕子,试探的微笑看着他问。

    “非烟自小就有些撒娇任性,”他说,“上学时候就是,在学校里为了维持好自己的小仙女形象,每天都将教室里给清洗的干干净净的,但是在家里面,她可是连自己的一只袜子都没有洗过。”

    “那没什么啊,丝袜本来就很容易碎的,反正她很有钱,只要拿出出场费的千分之一来,就可以一年买上七百三十只丝袜供她挥霍,而且,还都是蕾丝边的。”

    “你怎么那么了解她?”剑南苦笑,“有时候,表姨催着她洗袜子,她一转眼就趁着表姨不注意全都给悄悄扔到废纸篓子里了。”

    “可是在她这个年纪,这个样子总是很可爱的,”秋水微微的低下头说,“尤其是在一个男人眼里。”

    “既然是男人,那后半辈子,和这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总不会有任何不一样的,”剑南苦笑,“我今年二十五岁了,虽然心里不愿意这样想,但是也觉得该给自己多存些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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