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惦记着一枪挑断人腿上青筋的,”他说,“你和朕是不一样的,朕挑人青筋,可纯是为了要救人性命用的。”

    “嗯,只要答应舍掉自己双腿青筋的人,就可以免死,改为十年牢狱,你这个救人性命的法子,倒是不怕日后遭天谴报应。”

    “怕什么,朕是皇帝,说什么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刀架在脖子上面,一样也要向朕讨饶。”

    “哦,你不说我倒忘了,欺负完和尚欺负道士,欺负完道士欺负算卦的,但是你也看见了,北齐的寺院比客栈都多,洛阳城,你一样还是丢了。”

    “迟早会夺回来的,”

    “不尽快杀了宇文护,你怕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不尽快当上皇帝,迟早连襄阳城都是我的。”

    “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

    “高长澈一辈子不欠人情,”他说,“这个,就算是送给你抵债用了。”

    “一个观音玉坠,我个灭佛灭的红了眼睛的人,将它戴在身上干什么?”宇文邕将那枚小小玉坠翻来覆去的在手心里玩弄掂量了一番之后,随手就要远远的丢飞出去。

    “住手,凡事给自己留条后路,”他说,“老百姓全都跑去当和尚,总是你这个当皇帝的过失,”他微微有些幸灾乐祸的温柔看着他的眼睛,“老百姓喜欢当和尚,是因为当和尚可以不用再花钱供养你,可是本王就不一样了,”他说,“只要你肯跟本王走,迦兰王府里有好吃的时,本王什么时候都会先让给你吃。”

    灵犀和灵若一早就发现诗南的脾气现在是越发变得孤独古怪了,本来三个人合租一套三居室刚刚好,但是诗南她却一直自恃自己的薪水现在也不算低了,完全可以在公司附近单独承租下一间一居室来,小是小了一些,但是也尽够自己和那些被自己辛辛苦苦奉养长大的十几只小刺猬逍遥自在的了。

    连千雪都不知道诗南从什么时候开始格外的喜欢养小刺猬当宠物玩的,但是因为诗南她身体娇弱,最近又开始不停的气喘病发作,所以除了刺猬之外,确是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宠物可养,其实她今年也有二十三了,大家都觉得,像她这个样子,现在还是尽快找个人嫁了让男人养她才是正经。

    但是,嫁人,而且是尽快找个男人嫁了,听起来也确是这个道理,女人的青春本来就是有限度的,二十三岁嫁人,在襄樊城里,已经嫌晚一些了,因为不管是在哪里,年过二十六的女人不要说是恋爱,就是相亲也不会在男人的考虑范围之内的,更何况她现在虽然薪水不低,但是身体却是很弱,这显见的在相亲时更不会在男人考虑的范围之内。

    不过对一个一直也没想过要将自己尽快的给嫁出去的女人,那关于嫁人的一切,自然也就更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之内,她现在只想要安心的在她的一居室里养好自己的小刺猬就已经很心满意足的了,因为那些小刺猬,一只一只的,都是在沈总去泰国之前被她在宠物店里四处淘换来的,但是自从沈总去泰国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去宠物店里淘换过一只小刺猬崽子了。

    诗南幼年时经常能在自己家门口看见路边被车撞死的刺猬,妈妈告诉她那些刺猬是因为想要趁夜到对面的果子地里偷果子吃才被车撞死的,她听了之后很是伤心,从此以后很怕再看见刺猬。

    但是,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小时候的事了,虽然时间有时候对一个注定要一生孤独的人,注定也已经不再有任何实际意义。

    身在彩蝶文娱,本不该像电视机前面的芸芸众生一般一心一意的守在电视机前被泡沫剧牵着鼻子走的,但是不管怎样,一个失恋的男人或者是女人的最终归宿,在大家的惯性思维里,似乎也就只有去孤儿院里做义工这一条路了,当然,如果是古装戏,可能是去寺院里当和尚,她不喜欢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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