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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当家,咱们有三千人,他们才不过百人!” 二当家董珂没领教过刘秀的厉害,拉住孙登的战马缰绳,高声提醒。     “你,你去,告诉,告诉弟兄们,稳,稳住!带上我的亲兵去,稳,稳住,后退者杀无赦!” 孙登激灵灵打了个哆嗦,暗骂自己无用。果断命令董珂带领麾下精锐前去拦截。“此战,此战如果取胜,皇上那里,功劳,功劳分你一半儿!”     “谢大当家!” 董珂要的就是这句话,立刻点起五百余胆子最大,身手最好的喽啰,逆着自家溃兵冲上。沿途不断挥刀乱砍,杀了足足两百名自己人之后,终于又将阵脚稳了下来。     刘秀的前冲速度,立刻变慢。他手中的钢刀左右翻飞,将一个又一个马上部下的喽啰杀死,但更多的喽啰却咆哮着涌上前,宛若飞蛾扑火。     贾复、铫期两个,还像先前一样英勇。可周围的敌军却一层又是一层,无论怎么杀,都杀不完。距离二人不远处,状若疯虎的朱祐,也被里三层外三层的敌人团团包围,浑身上下,鲜血淋漓。     大部分鲜血都是敌人的,但他自己身上,也被砍出了十几道伤口。好朱祐,居然死活不吭一声,每次被人砍中,都立刻还上一刀,招招准备跟对方同归于尽。     地上的枯草都被涂上了厚厚的血浆,已分辨不出它本来的颜色。山间的空气跟清新冷冽没有半点关系,腥臭的令人作呕。唯一不变的,只有愈发疯狂的火魔,不知什么时候,又蔓延到了大伙身边,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透过明亮的火光,孙登终于清晰的看到了刘秀成年后的模样。与当初打败他,夺了他山寨的那个刘秀,已经有了极大的区别。身材更高,眉毛更浓,额头上的棱角也更鲜明。变化最大的,则是那双眼睛。不像上次那般充满了朝气,而是变得无比深邃。目光偶尔闪动,就像两点寒星。     那是仇恨,无法隐藏的仇恨。孙登自己,当年被夺了基业之后,也曾经如此有过同样的目光。他的心脏又抽了抽,忽然涌起几分悔意。他忽然明白,此战,如果自己不能将刘秀杀死,今后恐怕永远会被刘秀的追杀,哪怕躲到天涯海角。     于是乎,他决定不给刘秀任何机会。亲自策动坐骑,去鼓舞士气。将先前溃退下来的喽啰们收拢到一起,然后大声许下赏格,“他们不到一百人了,上,大伙一起上。谁杀了刘秀,老子赏他一百两黄金,荣华富贵,与他一人一半儿!”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先前曾经被刘秀像赶鸭子般驱散过一回的喽啰,忽然发现敌人已经成了强弩之末。顿时士气再度暴涨,咆哮着重新加入战团。     “既然敢拿我的山寨,就应该知道会有今天!”孙登咬着牙,冷笑着从马鞍后拉出一把弩弓,准备亲手给刘秀最后一击。     争先恐后的喽啰们,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焦躁地移动弓臂,却很难瞄正目标。扭头看了看,正准备找块大石头爬上去,居高临下。忽然间,却看到在自己的侧后方,又涌过来一支盔甲鲜明的队伍。     “文叔——,坚持住,万某来也!” 新抵达的队伍前方,万脩扯开嗓子,大声表明身份。     “大当家,大当家,二当家带领我们救你来了!” 万脩身后,数千弟兄扯开嗓子,齐声高喊。     “嗖!嗖!嗖!嗖!嗖!”     人未至,一波火箭先到,直奔孙登头顶。     眼见漫天的火流星向自己头上疾落,孙登又怒又惧,却无可奈何,只能拨马往后退去。如此一来,他身前的“人肉盾牌”可倒了大霉,虽然有人及时举起兵刃,砍断了几支箭,但大部分人,却被射了个措手不及。但羽箭上面的油布落在马鬃上,立时发出刺啦怪响和刺鼻的焦糊味儿,战马受惊高扬四蹄,将主人掀翻在开始熊熊燃烧的草地上,四散奔逃。     火光照亮了整个天空,万脩的眼神比鹰隼还要锐利,粗略向周围一扫,他就看到孙登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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