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豁口,却仿佛活了过来,化作一条以嗜血为生的蛟龙!无论是砍还是剁,是拨还是砸,每一次出击,都会拉着一个仇人去殉葬。可能是军官,也可能是普通兵卒。可能手上沾满了老弱妇孺的鲜血,也可能干干净净,非常无辜。但是,此时此刻,刘秀没有没功夫分辨,可不想分辨。此时此刻,他只想将官兵斩尽杀绝,用官兵的尸体和血肉,给死去的家人朋友送行。
杀!杀!杀!
杀!杀!杀!
杀!杀!杀!
……
一个人的能力极限在哪,很难找到答案?有的时候,可以搬起千斤巨石,救出被压在下面的妻女。有的时候,可以抓住如蝗的箭矢,让它们无法射进亲人的身躯。有的时候,能让战场的形势发生逆转,让敌军魂飞胆丧。还有时候,能化作一个噩梦,刻在所有目击者的心中,让他们每次回忆起来,都冷汗淋漓!
杀着杀着,刘秀周围,就再度变得空空荡荡。官兵们胆寒了,谁也不愿意再向他靠近,谁也没勇气再对着他举起刀矛。谁也无法判断,他此刻到底是人,还是一个被激怒的神怪。谁也不想被他盯上,然后尸横就地。
他们纷纷后退,然后转身逃走,唯恐跑得太慢,成为他的下一轮的攻击目标。而他,却不肯给与对手任何怜悯。从背后追上去,一刀一个,将官兵们枭首。
战马累死了,他徒步追赶逃命的官兵。
刀断了,他俯身从尸体旁捡起槊。
槊折了,他俯身从尸体旁,捡起矛,捡起盾,捡起钢鞭、铁锏,捡起木棍、石头。捡起一切可以充当武器的东西,从背后追逐敌人,就像猛兽追逐着猎物。
无视他们的抵抗、求肯或者哀嚎。只要追上,就置于死地。
又一支官兵发现这边情况不对,呐喊扑了过来。迎接他们的,首先是自家被吓傻了的溃兵。原本齐整的队形,瞬间被溃兵撞得七零八落。紧跟着,浑身嗜血的刘秀在他们的队伍里往来冲突,所向披靡。
随后,是邓奉、朱佑和十几名义军,个个如狼似虎,根本不畏惧兵器和死亡。
比一个疯子更可怕的是什么?
是两个疯子!
比两个疯子更可怕的,则是一群疯子。
新抵达的官兵叫苦不迭,只好撒腿向后逃命。更远处,第三只队伍悄然而至。有一名谋士打扮的官员,带着弓箭手悄然走上山坡,迅速占据有利地形,然后用角弓锁定目标。
“刘文叔,学弟甄髓,久闻你的大名,今日特地前来讨教!” 带队的谋士于马背上轻摇羽扇,高声叫喊。
他出自甄家,比刘秀晚三年入学。卒业后进入前队,迅速飞黄腾达。
今日之战,一半谋划出自他手。
胜券在握之际,他不吝于主动拉近与刘秀等人的关系,然后踩着后者的尸体,成就自己的声名。
回答他的,依旧是一声怒吼。
浑身是血的刘秀,挥舞着一把铁鞭朝着他直扑而来,沿途遇到人是一鞭,遇到马,也是一鞭。前队主簿甄髓,吓得心脏一紧,立刻高高举起了羽扇,“来人,给我瞄准了——”
“嗖!” 一支冷箭,从斜刺里飞来,正中他的脖颈。
同样浑身是血的马三娘,仿佛从天而降。其兄长马武,则带着两百余名弟兄,呼啸着冲上山坡。转眼间,将弓箭手扫了个一干二净。
“文叔,住手,我是三姐!” 马三娘没有参与对弓箭手的扫荡,迎着刘秀跑过去,向他伸出一只左手。
原本陷入疯魔状态的刘秀,眼睛里立刻有了泪水。楞了楞,缓缓放慢了脚步。身体上的血浆滴滴答答,瞬间在脚下汇成了一道溪流。
“文叔,回棘阳去。回去整军,然后报仇!” 马三娘根本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