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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阳光格外的温和,撒在山中的每一个角落,让整个小院都显得格外清晰。紫夜轻轻的推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让人神清气爽。

    福伯还是在院中打扫着院子,仿佛这老者永远都不会知道厌倦是什么?,即使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情他还是一如既往,虽然他已是七十多岁的高龄了。

    紫云向福伯点了点头便走出院子向山间的树林走去。而福伯也只是刻意的微微一笑。然后继续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这福伯也是个奇怪的老头,他和紫云一样也不喜欢多言。他跟着金唤有多少个年头就连他自己都记不太清楚。

    反正紫云刚来这里的时候他就在这里。而从他口中得知就剑影来的时候他还是在这里。仿佛时间就算倒流他依然不会离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从不会疲倦。

    据说他来的时候金唤也只有几岁,那时金唤的父亲还在。他是看着金唤长大的人。所以金唤的事情他几乎全都知道。若说他为何会对金唤如此忠诚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若说那是一种感情,也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切。这种感情是来自脑海的深处,已深入骨髓的字符,他永远都会记在心中。

    记得多年前金唤家正是家道中落的时候,他都不愿离开。即使不付他工钱他也会尽忠职守。后来金唤终于让家业重振雄风的时候他还是一往如旧忠心耿耿的干着自己的事情,从无二心。

    其实福伯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才华横溢的人,无奈只是个穷书生,即使饱读诗书却也还是会为生计发愁。

    后来就连自己的妻子也过不了那种清贫的日子背叛了自己与一富贾人家私通。宁愿遭众人唾弃,也要摆脱那清苦的日子。

    有时那人居然会跑到自己家里与自己妻子做那苟且之事。走时还百般讥笑于他。扔上几粒碎银才会离开。所以福伯便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愤怒的杀死了妻子与那之人。

    福伯也成了杀人犯,谁都不会相信这样的老好人也会杀人。众人除了惋惜外也只是劝他快快逃命去吧。

    他杀死的那富贾之人家大业大,家族人口众多。而且生前和县令关系要好,一但被抓住定会被判极刑。

    所以福伯他只有拼命逃跑,一连走了十天十夜。终于跑到了离家好几百里的地方。混在难民从中才逃过此劫。无奈这时他盘缠用尽只得沦为乞讨者。

    而在逃亡的路途中也染上风寒只得躺在街上不能动弹,而正当自己快被饿死的时候是金唤救了他,那时金唤才八岁。

    还在私塾跟着先生做学问。见他可怜便每天路过的时候都会给他几粒馒头。然后在和他交谈上几句才会离开。

    慢慢金唤才发觉这乞讨者原来是个博学多才的人。便告诉父亲希望能收留此人。

    无奈那时金唤家已大不如从前,已养不起下人。见儿子这般天真父亲又怕他伤心,便硬着头皮将福伯接回了家。

    还出钱医好他的伤寒病。福伯心存感激便当即拜金唤为主人,愿终身侍奉金唤。所以他也是金唤最值得信赖的人。

    而金唤有今天的成就也有他一半的功劳。虽然福伯只是个家奴的身份,但金唤也从没将他当成下人看待。

    而做这杀人的买卖各种资源都要样样具备。所以在外还有很多人在秘密为金唤工作。而且组织都很严密,下面也分成了很多行动小队。

    如代号鸽子的人马就是专门负责收集情报,传递情报的小组。这个组规模巨大,收集的情报往往都准确无误。而且里面的人都受过严格训练,即使被抓住也会用自杀的方式来守口如瓶。

    而代号白虎的小组便是护卫队的人马,负责暗中护卫金唤的各个地方的产业的分队。平日里他们都会化妆成各种角色混迹世间,一但用得着他们的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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