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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回到蓉蓁阁,松开手,将手中的纸条平摊在桌上。烛光下,是他运笔流畅,刚劲有力的笔迹。早就听说季凡曦写得一手好行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黑白分明的纸上,赫然写着一行字——明日申时,醉仙楼老地方见。落款是季凡曦。

    她不由一时看凝了眼,想着自己和姓季的好像也没有很熟吧?这算不算是约会呢?她的目光从纸条上转移到梳妆台上,那个象征季凡曦身份的玉佩上,嘴角微翘,心想,好,本小姐正好物归原主,省得替你保管。

    由于刚才在醉仙楼里喝了些酒,有些醉了,脸颊上浮着两团好看的红晕,就任丫鬟巧姐伺候着洗漱完毕,卧床歇息了。

    而季凡曦却没那么轻松想睡就睡,他披着墨色披风,坐在自家屋顶上,拿着酒壶酒杯,一个人自斟自饮。走近些,才能发现他不时抿着唇,眸光微动,剑眉深锁,像是有什么事烦心。只有他知道,他深夜在屋顶居高临下,任由彻骨的寒风刮过双颊,吹得生痛,是因为明日与纳兰婧颜的约会,他还不确定,这样一个钟鸣鼎食之家长大,还一直受着万千宠爱的千金小姐能不能消化掉他准备说出口的一切呢?

    与此同时,另一位男子也失眠,在房间里喝着闷酒。那男子穿着紫色锦袍,宽肩窄腰,腰束玉带,五官精致,眉心有朱红色的印记,那是胎记,整个幽冥王朝只有唯一一个人有,那便是肖家的二公子——肖啸煜。显然,他也在发愁,不过与季凡曦不同的是,他在思考,如何才能俘获纳兰婧颜的芳心?虽然那是个自己不爱的女人,但是为了心爱的容儿,他愿意尽力一试。

    对那些沉浸于美梦中的人来说,夜的时间是很短暂的,纳兰婧颜就是这样一位无忧无虑的主儿。然而,她能够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下去吗?

    街上打更的人来来回回走了四次,也敲了四次,时间终于从子时c丑时c寅时和卯时,到达了辰时。纳兰婧颜伸着懒腰,打着哈欠从床榻上起身。巧姐见了,立即上前侍候。按规矩,贴身侍女必须起得比主子早,睡得比主子晚,以方便照顾主子。

    纳兰婧颜摆摆手,示意巧姐先下去,她今日打算自己梳妆打扮。

    随意盘了个弯月髻,插上昨晚季夫人送的那只金镶玉流苏簪子,发型就做好了。她有着白皙的肌肤,即使素颜也美若天仙。想着今天与人有约,便在脸上扑了些粉,稍稍上了些胭脂,用黛青色的竹炭描了眉,最后用口红纸为朱唇润色,整个人便容光焕发,比素颜时好看了几分。

    巧姐随后将早膳端进来,看着小姐精致的眉眼,笑道:“小姐,这是你最爱的莲子桂花羹,快趁热吃了吧!”

    “我的好巧姐,你果然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是最最知道我喜欢吃什么的了。”说完,便吃了起来。

    突然,蓉蓁阁外有家丁通报,说是有位肖公子送了几箱珠宝给小姐。巧姐着人去库房将那几个木箱子领了回来,手里头还拿着一封信。从小她就习惯了接二连三地收礼,这送信倒是第一回,她们俩都觉着挺新鲜的。

    “小姐,这是肖公子给您的信。”巧姐走过来把信递给小姐。

    拆开信封,入眼即是方方正正的楷书,不似季凡曦的字那般放荡不羁,倒是规规矩矩的。等看到信的内容的时候,纳兰婧颜可就不这么认为了。

    书信如下:

    纳兰小姐,见信如唔。犹记七夕偶遇,惊鸿一蹩,只一眼在下便心系与小姐,说一见钟情尤不为过。三十三天宫,离恨天最高;四百四十种病,相思病最苦。我已然是得了相思病,小姐你是唯一的解药啊。

    佳人当配才子,在下是当朝尚书令的幼子,与小姐可谓是门当户对。望小姐念及在下对你一往情深,是否愿意给在下一个与你长相厮守的机会呢?盼你回信,定择日上纳兰府提亲。落款:肖啸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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