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已经聚了很多的人,那些道貌岸然地男人们在看到如此美丽动人的童欣然后,都忍不住睁大双眼,迷恋地看着惊艳地美人。他们通常都是阅人无数,但从没见过这样清纯又美丽不可方物的可人儿。
“天哪!那就是吴景轩的女朋友?听说今天就是为她而举办的!乖乖,我还没见过这样迷人的婊子呢!”
“去你的,在你眼里女人都是婊子。”其中一个男人惊叹完,另外一个人便开始吐槽他,“你们家那位婊子可是准备好了搓衣板让你跪呢,还敢多瞅美女一眼?”
第一个说话的人是一位中型企业公司的少东家,他身穿蓝色阿曼尼西装,自恃魅力无限。听到旁边的人提到他那个母老虎老婆以后,顿时耷拉下脸来,郁闷地说道:“去去去,我这里正亢奋着呢,你就在一旁泼冷水,扫不扫兴?”
顿时,围在一起的几个人都哈哈大笑,他们自然明白这位少东家是多么的畏妻,在业界都是有名的了。
而在另一边的千金大小姐们也都在打量着光鲜亮丽的童欣然,有的是羡慕,有的则是裸的嫉妒。
“哇!她可真漂亮,她身上那一件晚礼服,可是君氏集团名下的服装设计企业最新款的‘魅惑女王’!我的天哪,听说这创意是君氏的首席总裁君皓峥设计的呢!”
所谓‘魅惑女王’,指的就是百花之王中的牡丹,在充满魅惑的淡紫色衬托下,更加显得野性又不失典雅。光是那一朵牡丹花,就耗费了十二个设计师不眠不休亲自绣上去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件。
某女郎羡慕地看着童欣然身上的衣服,啧啧,她要是能够穿上君总设计的一件衣服也好啊,可君皓峥只是心血来潮才会弄出一件,并且价格绝非常人能买得起的。就算是这样,依旧是许多人都争抢着去购买的。
君皓峥的设计理念是:美丽与优雅浑然天成。也不是每个人穿起来都合适的,即便你家财万贯,不合身的衣服买来也只能是做摆设。
另外一位千金闻言,蹙眉看了看自己身上大红色的裹身迷你晚礼服,为了吸引人的眼球,她还命设计师特意将低胸的尺度加大,两团呼之欲出的浑圆,随着她的走动还会轻轻颤抖,简直是肉色天香。可跟童欣然一比起来,就显得差远了!
想到这里,她嫌恶地撇了撇嘴,不悦地说道:“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她不就是靠着自己张开双腿服务与吴大少吗?照我看,那衣服很有可能是高仿的!吴大少跟万人迷一样的君总是不同的,你们可别随意混淆视听了!”
“啊是吗?也对哦,她是吴大少的女朋友,怎么会穿上君总那得天独厚地最新设计晚礼服呢?”又有一位名媛加入了她们说话的行列,有些狐疑地看向还在双眼冒金星的某女郎,将信将疑地说道,“你会不会是看错了?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要随便乱说啊。”
“就是就是,你那是什么眼神儿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一阵抢白,某女郎顿时有些懵了。她困惑地挠了挠头,难道真的是自己看错了?可是她明明在君氏服装走秀上看到过这件成品啊,只是没有人穿上而已。
坐在角落里的君皓峥,端起手里的高脚杯,稍稍倾斜将红酒轻轻地送入口中。那些人无论说了什么,都好像跟他没任何关系。他的嘴边始终噙着似有似无的笑意,让人有些捉摸不定他此时心里在想些什么。
微微眯起眼睛,看向那一朵最耀眼的牡丹女王走在万花丛中时,显得高贵又典雅,仿佛不染芳尘一般,空灵,净透。
好,很好。君皓峥微微垂眸,他几乎已经忍不住想要尝一尝她的美好,狠狠地,深深地
童欣然自然不知道这一切,她只是感受到许多人紧追着的目光,心中有些自得,又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怎么了?”吴景轩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