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铮独自站在一座绿草茵茵的小山坡上,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再看看山坡下那条潺潺的小溪水,小溪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他右手里拿着一根竹枪,低着头左右巡视,作势欲投,好像正在抓鱼,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搭配上附近的青山绿水,景色极为幽美醉人。
可是,此时的王铮却高兴不起来,他的心情特别郁闷沮丧。他出事了,出了一件让他实在不敢相信,可他验证了三天却只能无奈认命的大事,他穿越了。
这种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的狗血事情居然发生在了他身上,即便这里山清水秀,比他前世的环境气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王铮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他想回去,他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夏还有亲人有朋友,他想他们。他想二十一世纪有电视有空调有美食的现代化生活,他受不了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
这里现在近乎原始,原始的工具,原始的牛车,穿麻衣吃菜团,可即便是这样,也只能吃那些不,穿越后才感觉到了什么是父爱和母爱。
山娃的姐姐叫翠姑,十七岁那年许给了十里外小镇上的徐家二小子,没想到还没到出嫁的那一天,那位短命的二公子没福消受自己那位千娇百媚的俊俏婆娘,得了急病一命呜呼。于是,还没过门的翠姑,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寡妇。
公婆说翠姑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未过门的夫君,就不让他进门,无奈之下,哀叹自己命苦的翠姑只得住在娘家,和从不嫌弃她的父母弟弟相依为命。
“哥,你看,我摸了条鱼,还不小,回家叫姐炖了。”穿着半截麻衣的山娃,袖子和裤腿都挽了起来,赤着脚,炫耀似的举着手里近尺长的草鱼,对下了小山坡的王铮说。
“嗯!是不小,山娃真有本事,还会下河摸鱼。”王铮走到了山娃身边,宠溺地摸了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轻笑着说道。
“嘿嘿!哥,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别当我是个小孩子行不?”山娃歪着脑袋憨憨地笑道。
是啊!对于后世来说,像山娃这样的年龄,不过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是个高中的学生。可对于现在人口稀少的大郑来说,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成年人了,男的要结婚,女的必须出嫁,否则,当地官府指婚也必须婚配。
华夏数千年的封建史,人口的多寡,是决定一个王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等的第一要素,有人就能种地,就能收赋税,国库才会充足。有人才有军队,才能发动战争,抵御外侮或者开疆拓土。
“我没把你当小孩子啊!我比你还大,就不会下河游泳,更不会摸鱼,这一点,你真比我有本事。”
王铮所在的山坡下,就是进山出山的唯一小道,过了山坡后不远的一个山洼里,有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山娃家就在那里。
“哥,你还有不如我的地方?”山娃长这么大,出门最远的地方是十里外的小镇,也没上过学,三天来的闲谈中,他对于王铮的博学多才极为崇拜,他认为这个短头发行为怪异的白脸哥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有,很多,比如,我还不会打猎,不会逮野兔,更不会弯弓射箭,那天,要不是你一箭射死了一只野狗,其余的也吓跑了,我铁定被狗吃了,看看,你还会救人,是不是很有本事?”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