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自己家中,跟京华老家来的一些晚辈,提前小斟过了。
今晚来圆耀酒店,才算正式庆生。
寿星佬燕春来今晚穿了一身深色西装,皮鞋铮亮,左胸口袋里露出半截白色手帕,面带微笑,一副标准的欧美绅士风度,不像五十岁的,倒像是刚四十出头。
挽着他胳膊的叶明媚,不愧号称明珠一朵花,今晚穿着白色蕾丝露肩礼服,脚下也踩了一双细高跟性感白色小皮鞋,礼服料子有些轻纱性质,所以才能透过裙子,隐隐能看到一双修长的玲珑玉腿。
燕春来像四十的,那么今晚的叶明媚,就是二十七八的,成熟,性感,大方,妖艳,魅力四射--她一出现,立马吸引了酒店大堂内所有人的目光。
她,就像一朵正在盛开的午夜昙花,被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可不是林舞儿这种青涩女孩儿能比的。
“燕先生!”
压根不屑陪着林家母女坐在沙发上的几位大人物(市领导,商会元老),看到燕春来进来后,本来很矜持的脸上,马上就浮上最最亲和的笑容,快步凑了过去。
本来拄着拐棍的一个老头,更是把拐棍随手交给旁边的人,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呵呵,随意,过来,我给你介绍这几位叔伯爷爷。”
燕春来温和的笑着,跟几个大人物简单寒暄过后,就半转身看向了身后。
今晚也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燕随意,马上就快步走了过来。
听说这个年轻人,就是京华燕家嫡系第三代的俊才后,几位领导元老的,立马表现出‘如雷贯耳’的样子,连说最爱燕少的探索节目了,只是没想到燕少原来如此的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等等。
总之,这些大人物的拍马功夫,是相当了得的,不会让人觉出他们在阿谀奉承,而是会有种‘如沐春风’的爽感。
“舞儿,如果我是叶明媚就好了。”
就在林舞儿端坐在沙发上,静静望着那些人时,旁边的沈玉如忽然低声说。
东海集团在明珠虽然也很牛叉,不过跟燕春来相比,那绝对是小帆船跟航空母舰的区别--林东海的妻女,连过去跟人家寒暄的资格也没有。
林舞儿有些奇怪,扭头看向她;“妈,你怎么这样说?”
“如果我是她的话,谁还敢欺负你?”
一直看着叶明媚的沈玉如,说完这句话后,就自嘲的笑着摇了摇头:“呵呵,我就是忽然有这种感想罢了。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我跟叶明媚相比起来,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风度上,都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妈,你可别这样说。”
林舞儿挽住沈玉如的胳膊,低低的声音说:“是,叶明媚的外形气质,绝对能担当这座城市的代言人。可她本性却是心狠手辣的,压根没有你最珍贵的善良,重情义。”
“我如果不善良,不重情义,能像叶明媚那样心狠手辣的话,也不会养虎为患,你的处境也不会这样难。”
沈玉如脸色黯然下来,低声说:“现在我只希望,只要能保住林家的产业,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心甘情愿的。”
“妈,你怎么--”
林舞儿刚要开导沈玉如,就看到马经天脚步匆匆的,从大厅外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很难看,肯定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人在心情不好时,就会忽略很多事物。
就像马经天,急匆匆走进来后,竟然没注意到燕春来一行人(他可是勉强够资格,跟燕春来夫妻问好的)。
叶明媚却注意到了他。
其实,整个马家,除了被方圆手势过一顿的马军之外,包括马家老太爷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被叶明媚放在眼里。
她注意到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