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很听话。
在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心虚时。
可能是被夏小韵这声尖叫给吓住了,马上就从她身上滚了下来,装作很受伤的样子,抬手拍着心口:“嚯嚯,我可告诉你啊,你夺走了我今天的初吻,你要为我负责--啊哟!”
正当方某人要施展不要脸神功,来胡搅蛮缠掩饰他刚才的非礼行为时,夏小韵就像一头小兽那样,猛地拽过他的左手手腕,张嘴咬了下去。
老天爷可以作证,夏小韵以前在西餐厅吃七分熟的牛排时,都没有这样用力咬过,现在她几乎用上了牙关所有咬合力。
就算跟不上毛驴,可直接咬出血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咬死你这个混蛋!
夏小韵在用力咬下去时,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当某人臭烘烘的鲜血淌在她嘴里时--那种让她心悸的熟悉味道,却攸地从灵魂深处腾起:当初在罗布泊,她快要渴死时,就曾经尝过这种甘露般的味道,甜甜的,咸咸的。
脑海中,也相应的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连绵起伏的沙漠中,一对绝望的青年男女,在沙尘暴过后被埋了大半截,因为极度缺水,他们已经筋疲力尽,尤其是女孩子,已经是弥留状态,喃喃的说要喝水。
哪儿有水?
脸色苍白的男人,睁大茫然的眼睛四处扫视片刻,拿起了一块尖锐的石头,割破了手腕……唯有用力挤压,仿佛快要凝固的鲜血,才滴落在女孩子的嘴里。
熟悉的鲜血味道,就像一针催泪剂那样,一下子让夏小韵泪流满面,松开了嘴巴,慢慢抬起头,泪眼模糊的看着方圆。
方圆很生气,骂道:“夏脑残,你也太狠毒,无耻些了吧?啃我啃的这样狠,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倒是先猫哭耗子假惺惺的掉眼泪--嚓,你又发啥疯!”
夏脑残再次把方圆扑倒在地上,带血的嘴唇,疯了般的印在他脸上,还主动拿起他的手,往自己衣服里塞,嘴里叫着:“想要,就要了我吧!”
滴滴!
很多年后,方圆想到这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叫时,都会有莫大的庆幸:如果不是某位沙比哥们,可能是刚买了新车,驾车经过此地时按了下喇叭,相信他绝对抵挡不住已经陷进疯狂状态的夏脑残的进攻,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有伤风化、该遭雷劈的破事了。
“冷静,冷静一些。”
被汽车喇叭惊醒后,方先生恋恋难舍的缩回手,扳住了夏小韵的双肩,用力摇晃了起来。
夏小韵被晃醒了,望着方圆很傻很天真的张了会嘴,接着翻身坐到旁边,抬手捂住了脸,嘴里还恨恨的骂道:“都是你,混蛋,都是你在勾引我,诱惑我在犯罪!”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方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在别人颠倒黑白时,他选择了默不作声,甘心背黑锅--好人,终究会有好报的,不是吗?
咕噜噜,方圆肚子里响了起来,提醒他该吃饭了。
吃饱喝足,才能有力气做刚才那种事。
“回去吧,不早了。”
方圆弹掉手里的烟头,看向了双手抱膝,下巴放在膝盖上对着河水发呆的夏小韵。
“这儿的太阳很暖和的,不想回去。”
足够的沉默时间,让夏小韵恢复了正常,侧脸看向他低声问道:“你的手,还疼不?”
方圆很实在的反问:“要不,让我咬你一口?”
“喏,随便。”
夏脑残真伸出了手,亮出了白嫩白嫩的手腕。
“算了吧,太臭。”
方圆讪笑了声,抬手吹了下左手手腕。
手腕上,多了一圈血肉模糊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