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苗手提宝剑迎了过去,道:“我们没事,多谢你了大哥。要不是你的猎枪,这几个畜生还真难对付!”
季潇潇也扑了过来,抱住了丁二苗,道:“吓死我了,二苗,你没事吧?野猪有没有咬到你?”22ff。
“没事的潇潇,別担心。”丁二苗拍着季潇潇的后背,示意她安心。
顾青蓝则依旧端着弓弩,紧盯着地上还在挣扎的两头野猪。
其中被丁二苗斩首的那一头,基本上已经死多活少,挣扎也渐渐无力。但是被猎枪命中的那一条,还时不时爬起来,然后跌下去,然后再爬起来……
那猎人大約三十多岁四十不到,打着绑腿,身后背着扁竹篓,身材魁梧,英姿勃勃。
他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看丁二苗手里的宝剑,一脸的敬佩,道:“真不简单,用宝剑杀了两头野猪!”
他说的两头野猪,指的是先前的那一头小野猪,和后来被斩首的那头。
“谢谢夸奖,要不是你的猎枪,恐怕我最終也不是它们的对手。”丁二苗再次感谢,又道:“请问大哥贵姓?”
“我姓劳,劳动的劳,叫劳士初,就是本地人。”那人一笑,道:
“原本是个退伍兵,喜欢玩枪,后来复原工作了,偶尔还来山里打打猎。这两天休假,我回老家看看,闲着无聊,出来转转,没想到遇到了这么多野猪。”
丁二苗点点头:“难怪枪法这么好。”
劳士初打量着丁二苗等人,问道:“你们是外地人?这是要去哪里呀?”
“去山的那边,办点事。”丁二苗用手一指,道。
劳士初皱眉,道:“那边是野生动物保护区,里面很偏僻的。那边野猪更多,据说……还有野猪精,没有猎枪,很危险。”
“没事,我不招惹它们就是了。”丁二苗微微一笑,心里想,要是有野猪精倒是好对付,只要它沾上妖气,一把铜钱就能斩了它。怕就怕那些没有成精的野猪。
劳士初不再说话,走到被猎枪打中的野猪身边,重新灌上火药和子弹,給那要死不死的野猪补了一枪。
季潇潇本来好奇,这种传统的老式火枪,是怎么打死这么巨大的野猪的。
現在看清楚了,劳士初投在枪膛里的子弹,却是一段大約二寸长的钢筋头。钢筋头有小指粗细,前端被磨成子弹头的样子,略显尖锐。
“这种火枪,可以打铁砂,也可以打这样的钢筋头。铁砂用来对付山鸡野兔,这样的独一颗子弹,就是用来打野猪等大猎物的。”
丁二苗在一边跟季潇潇解释了一下,道:“不过打独一颗子弹的时候,有炸膛的风险,放多少枪药,很有讲究。”
猎枪这玩意,在齐云山的时候,丁二苗也玩过,所以算是半个行家。
听見丁二苗的话,劳士初略显吃惊,从野猪身上收回目光,回头看着丁二苗问道:
“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这个年代,出门带着剑的人,实在不多見啊。对了,你的宝剑哪去了?”
現在的万人斩,已经被丁二苗收进了雨伞里,所以劳士初看不到。
“我们是大学生,来山里露营的。”顾青蓝微微一笑,指着丁二苗说道:“他是一个武术爱好者,所以带着一把剑。”
劳士初看着顾青蓝,忽然摇头一笑,道:“美女说话,大多不可信。我看你们,满脸风霜之色,不像大学生。現在的大学生,見到野猪以后,不吓瘫倒才怪,能有你们这么镇定?”
很显然,劳士初也是个有阅历的人,眼光毒辣,从气质上就看出了丁二苗等人不是大学生。
“剑在这里。”丁二苗反手把万人斩抽了出来,道:“我觉得你也不简单,是官家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