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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还在继续鼓掌。

    洛城无语地拉了拉亚度尼斯的袖子,谁料后者竟然狗咬吕洞宾的道:“拉我干嘛,别碍着我鼓掌!”

    洛城:“………………凸!!!”

    再理你老子就是煞笔!!!!!

    何朝漫下场后,杜若很快便又再次登台。紧接而来的,一件件华美至极的礼服吸引了全场所有人的视线,甚至就连一向与“纪和雅”不大对盘的雷蒙德对叹了一口气,一边为何朝漫第二次鼓掌,一边对身边的助理设计师说道:“你这辈子都别想超过席择了。”

    那年轻的助理设计师还有点不服气:“老师,我不求每次都超过他,但是我总不会一直超不过他吧?我这辈子这么长,总会超越他一次的。”

    雷蒙德却是摇头:“你还记得这次‘纪和雅’高定秀的主题吗?”

    那设计师想了会儿,道:“是‘缪斯之光’。”

    “既然他已经找到了他的缪斯,那你还能和他争什么?他没有找到缪斯前,你就比他差太远,现在他已经找到了,那你就更是没办法和他相提并论了。”

    雷蒙德这话说得特别平淡,但是那助理设计师听了却一点反驳的勇气都没有。而在他们的不远处,“加西亚”的助理设计师克鲁卡也正被自己的老师灌输着这些话。

    然而克鲁卡听了老师对席择的夸奖后,却是非常自傲地挺了胸脯:“老师,我就说席择是最棒的!我的师兄从小到大就特别出色,他是我这一生的偶像!”

    嘴角抽搐的“加西亚”首席设计大师:“………………”

    妈的,这学生是白养了!!!

    “缪斯之光”这个极大的主题,让许多到场的观众们都摸不清头脑。然而搞不懂是一回事,欣赏这一次的高定时装秀又是另一回事。等到时装秀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许多人都大概明白了——

    “缪斯之光”指的并不是某种特定的元素或者表现风格,而就是这一场时装秀。

    在这场时装秀上,席择将他的才气与灵感表现了十成十,将原本单一的元素全部汇集在一起,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极端唯美的时尚美感,已经打破了任何一种有偏好的观众的心理界限,因为这已经没有哪怕一种风格与元素的限定,这场时装秀只剩下了一个字——

    美。

    “美”这是个字,它也更是个词。

    作为一个词语,它代表了时尚圈所有设计师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的最高梦想。他们每个人所追寻的方式或许不同,他们每个人想要表现出来的美或许也有差异,但是在真正的美面前,一切风格与元素都只是形式而已:美,已经凌驾于一切,单独的存在!

    接下来杜若的第三次开场,然后是何朝漫的最后一次亮相。

    穿着一袭鹊灰色的宽摆礼服,何朝漫迈出了自己在这个舞台上最后一次展示的第一步。

    鹊灰色是很多设计师不喜欢沾染的颜色,先不说它的调色很难表现出来,就算是有一块上好的鹊灰色衣料,设计师都不会去选择它。

    在时装秀上,很少有人会见到灰色的衣着。

    灰色容易让人觉得肮脏,很难表现出一种高雅感,所以高定秀们最不喜欢用灰色来制衣。

    然而,灰色就真的这么难以掌控了吗?

    在看到何朝漫的这一身礼服前,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持有肯定答案。然而在看到她之后,他们却微微张大嘴,沉默地睁大了双眼。

    从没见过如此质感优雅的灰色!

    灯光仿佛在那细致柔腻的衣料上轻轻舞动,每一次都流淌出金属般纯真的色感!在这之外,随着合照何朝漫的每一次走动,她肩后的一丛曳地长布条便在空中轻轻摇曳。

    这灰色的衣条从何朝漫的右肩一直划拉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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