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动全身,宽阔的战场上,犬牙交错着的几支兵马,全面发动起来。
眼下最轻松的,正是杨再兴的骑兵。完成包抄之后,他们一直没有全面交战,而是利用队形,以奔射完成了对包围圈中敌人的狙击。
战前的军议上,唐军众将就已经达成了共识,知道这一战不是一时三刻就能结束的。所以,这支骑兵并没有如从前那样,人马都用重甲包得严严实实的,只有马上的骑士们穿上了普通轻甲。
即便如此,在对射之中,唐军骑兵依然占尽了便宜。放箭的时候,他们用不着左闪右避,甚或依靠战马来避箭,就是那么直着身体,张弓搭箭,取准射击。
不知多少次,唐军和胡骑同时开弓,同时松弦,同时中箭。结果却是胡骑惨嚎着栽落马下,消失在漫天尘埃之中;而唐军则只是身形微晃,随即便恢复了正常,一边奔驰,一边用饿虎一般的眼神在乱军中逡巡着,寻找下一个扑杀目标。
胡骑本来就被典韦等人的迎头痛击打得七晕八素,此刻虽然也意识到,不能打通退路,就只有死路一条。
可问题是,封锁后路的敌人也不是软柿子啊!冲上去的勇士都死了,连敌人的边都没摸到,就死在了冲锋的路上。
彻底失去了秩序,又被合围,他们也只能等死,或者等着友军来救援了。
也不知等了多久,漫长的等待结束了。他们再次听到了熟悉的号角声,友军来了!
这一刻,无数草原勇士喜极而泣。
“杨将军,胡骑又来了!”亲兵指着西面,大声提醒。
“嗯,知道了。”杨再兴并不回头,他正望向中军方向,狼烟如同一根黑色的擎天之柱,直入云霄。
尽管身边有专门的传令兵可以解读号令,但杨再兴还是更愿意自己看,自己分析。这样看着狼烟如柱,他总会有种和皇上面对面,接受皇上面授机宜,发布号令的感觉。
也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他心中那丝若有若无的不真实感。
就在一年以前,自己还只是一介白丁,为郡中所举,参加大唐的第一次武举。
而现在,自己已经是名震天下的大唐上将,正统帅着四千精骑,在一场决定西域归属,乃至天下气运的大战中,作为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发挥作用。
人生际遇无常,还有更胜于此的吗?
思绪短暂的飘忽,并没有对杨再兴造成太多影响,稍稍的恍惚之后,一贯的沉稳再次回到了杨再兴身上。他手起箭出,又放倒了一名大呼着冲上来的胡骑,然后沉声喝令:“曹纯c曹真,你二人各归本队,按计划行事。”
“喏!”曹纯c曹真作为副将,一直跟在主将左右,此刻听令,当即应诺一声,毫不迟疑的调转马头,却是一南一北的散开了。
杨再兴银枪向西一指,白马如电般奔出,清朗的号令声袅袅不绝:“本队亲卫,随我迎敌!”
“喏!”四百亲卫齐齐拨转战马,追随在后。
最轻松的是骑兵,战事最激烈的无疑就是典韦率领的,正面迎战的由重骑兵转换身份成为步兵的那一部分人了。
与之相比,好整以暇的以骑射杀伤敌人的骑兵,就好像是平民和贵族的区别一样。
这里的战斗,是整个战场上最为血腥,也最让人热血沸腾的。
没有技巧,没有计谋,这里只有力量与勇气的碰撞!
前两排的士卒,无不全身浴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当然,敌人的更多。
斩马剑的超长锋刃,只要砍劈到人马身上,形成的伤口就会无比巨大,人马一刀四段是很常见的,每每有这样的一幕出现,下一刻,必然是鲜血泉涌,如瀑布飞溅一般,不单是凶手,连周围的人,也会被溅得满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