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小巷里奔跑,或者用更准确的说法,他被人硬扯着手臂而被动性地迈动双脚、防止自己一头摔进不知道被多少人踩踏过的脏兮兮的雪里——分享着这具小孩身体的五感的利兹,可以通过动作的不协调性确认到这一点。
老实说,利兹不清楚为何没有当场弄死白发女孩,反而跟着她在伦敦贫民窟的小巷里逃窜。要知道,按照在别墅里轻描淡写地弄死盗贼的作派,明摆着就是一只没将人类的性命放在心上的吸血鬼……有可能比现在的蕾米莉亚更丧尽天良,当然,这个‘丧尽天良’是站在人类的立场给出的评价。
说不定是看上了白发女孩?尽管对方一身烂布装、头发乱糟糟、手上染满鲜血,比街上打扮得光鲜漂亮的富家小女孩差了几个档次,但还是有那么百分之零点零零零零一让他一见钟情的可能性。
说不定是好奇心作祟?可是通过之前在市区的举动可以看出,他的好奇心只能算是‘独特’却非‘强烈’,区区‘杀人后开肠破腹’,好像没有特别有趣的地方。
说不定是毫无道理的心血来潮?智慧生命体经常会有这种时候,例如近日某个在公交车上被人摔地上再连踩三下脑袋的小孩,他为什么要伸脚踢一个陌生人的手呢?这就是作死,这就是毫无道理,这就是心血来潮。
——遗憾的是,利兹只能分享到的五感,却无从得知他当时的真实想法,自然也无法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安静,站在这里等一会儿。”在贫民窟迷宫般的小巷里跑了许久,七拐八拐来到一条散发着异臭的的死胡同的白发女孩,终于停下了脚步,也打断了利兹的思绪。
“……”右手终于重获自由的,低头看着手上早已干涸的血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嘛,勉强也算是按照白发女孩的要求行动。
白发女孩没有理会言行奇怪的,而是回过头去清理逃跑时留下来的足迹……没有进行过专业训练的她,在足迹清理的工作上难以称为‘完美’,但最起码有这个意识,能让追查自己的人受点苦。
当然,要是天公作美,这场雪一直不停,那么过不了多久,绝大部分踪迹都会被雪覆盖,就算是福尔摩斯也逮不住她。
“跟我进去。”清理完痕迹的白发女孩,静悄悄地以小刀撬开一扇木窗户,再以灵巧的动作一下爬进去。不管是撬窗,还是攀爬,又或是落地,都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
“……?”视线终于从右手手掌上的血迹挪开的,呆滞地看着无声催促着自己的白发女孩。
下一瞬间,发动能力,省略攀爬动作,瞬移到女孩的身后。
“什——!”白发女孩一咬牙,将差点叫喊出来的惊呼活生生刹住,她如今这个造型,一旦被其他人看见,跟直接被判死刑没多大区别。
一半是无奈之举,一半是具有魄力,即便颤抖着双手,白发女孩还是轻轻关上了木窗,将自己逃跑的唯一通道关上。
摸出火柴,点燃煤油灯。
然后,她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应该做什么了。
只能闭上嘴巴,绷紧神经,握紧手中不能提供半分安全感的小刀,静静地等待对方开口。
“……啊,”环顾四周,慢吞吞地冒出一句,“……好臭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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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的伦敦有好几万名的chang妇,这份工作可是没有后路的青春饭,而且可以这么说,一旦chang妇的肚子隆起来,那她就要失业一段时间……就算减价促销大甩卖,也要碰上口味猎奇的顾客吧?
在‘自己饿死’和‘打掉孩子’之间,大部分chang妇都选择后者,通过粗暴而落后的堕胎技术打掉孩子,再将孩子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