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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郑哲希坐在药房的内间里写了不下百张的药单。他刚放假没多久回来之后就被爸爸的老朋友围了一圈,名声越闹越大,街坊邻居都来找自己看病,最后索性就在亲戚家开的药房中帮人看起病来,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因为这工作量实在太大了,只是似乎是越来越多人来找他,连只是腰有点痛肩膀有点酸都来找他看病,他觉得这真是有些无理取闹。

    “哲希,累了吧,不如今天就到这了吧,要不是你,我们药房哪有这么好生意啊?”姑姑看面前穿着药房白大褂的郑哲希,笑着说。

    要不是他在这里给大家看病,药房平时进进出出都没有多少人。

    郑哲希揉揉肩膀,伸了个懒腰,无奈地笑道:“没事的,大家都这么肯定我,我当然要好好为他们服务。”

    姑姑嗔道:“肯定是你爸到处说你的丰功伟绩啊,郑家出了一个高材名中医,害得你这么累。”看着眼前疲惫的郑哲希,无奈地替他揉捏肩膀,“赶紧找个媳妇啊,累了揉肩的就不用是姑姑了。”

    郑哲希干笑道:“姑姑您就不要说笑了,还早呢。”

    姑姑一巴掌拍在他背上,背闷响一声,她不满地说道:“你爸平时不说什么,背地里老是和我们抱怨你连女朋友都没带个回来过,如果你妈还在,肯定催死你,说不定现在你不在药房而是在相亲路上啊。”

    郑哲希看着面前被撕去很多页的白纸,以及一边换了无数支笔芯的笔,轻笑:“的确,妈妈她最喜欢小孩子了,长大之后她整天抱怨我没有小的时候乖。”

    姑姑怜惜地看着他的后脑,叹气离开。

    郑哲希看着自己的右手,因为长年累月写字留下的茧此刻是红色的,有点疼。妈妈在十八岁那年突然病倒,因为他要高考,所以家人一点也没有告诉他,直到考完之后,妈妈问起他如何,他回答还好的时候在他面前倒下,当时的他只管送去医院,才知道妈妈患了血癌,他一心只想妈妈快点好,选择了化疗,等待着别人的骨髓捐助。

    报了志愿之后的第二天,妈妈剃了头发,继续痛苦的化疗。他上大学的那一天,妈妈受不了病痛,拔去针头刺穿自己的动脉死去,他在悲痛之时远离了他不再信任西医,选择了中医学。

    中医学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一门自然学科。它尽可能地将疾病扼杀在未发阶段,也就是西医只是追求怎么将疾病看好,而中医追求怎样让人保持健康。

    他想着妈妈也许会喜欢每日喝苦涩的中药,也不想针头在手背上扎进拔出,更不想自己的头发纷纷落下,在最后的时光也不能保持自己的美丽。

    现在的自己满腹诗书,在实践中也小有功名,现在的他可以为当时的妈妈调理身体,可惜,她已经抛下他死去了。

    现在的荣耀,她也看不到了。

    星期六,他将时间推到下午,清晨的空气不错,没有过多车辆排出的废气,每一个熟悉的街道都有些许的改变,比如路边的树长大了被锯掉了枝干,比如这条人行道上添了盲道。

    他走到她楼下的公园。

    他还记得自己曾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回来,那晚上的夜风很凉爽,他的心情很开心。他还记得她故意让自己吃醋,说什么上到大学后她一定很多人追。

    也许吧,她已经被谁追到手了,比自己轻易千万倍,他不后悔那些年月放在她身上的心血,现在反倒有些许感到可惜,只是妈妈的离开,他又太过不成熟,什么结果也没有去想过。

    面前走过各种人,年老年少,穿着成熟花哨,有赶时间的公司职员,有悠闲散步的文艺青年,唯独不见她的身影。她无论变成什么样,他也能一眼就认出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他就站在她家前,不知她是否还在,也是他不敢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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