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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再说出他的名字了!"余蝶珍大吼道。她多想自己失忆算了,不用面对手机里念念不忘的那张脸,因为她记不清他的脸,才将它做为壁纸,只要自己一打开手机就能看清楚他的脸,即使再也感觉不到来自他双眼的温暖,再也牵不到他的手。这几年她都没有再喜欢过什么人,大学的时候的确如她当时所说很多人喜欢这样的才女,很多人都来追她,她一个也没有接受,因为她无法相信他们所说的山盟海誓,但大学毕业之后这样的人都烟消云散了,反倒为她添了一份轻松。

    父母那边没有催自己结婚,他们都还好好的。

    凌少杰走近她,不住地将她的长发揉乱,又突然收回手,淡淡地说:"是吗?那我就不逼你了。”

    "我也有喜欢过别人,我怎么可以因为你有喜欢了别人而生气呢。"凌少杰颓然坐到自己的办公椅上,看着自己的右手,忽然想起了那一头黑色的长发,自己最喜欢做的,就是将它揉乱,然后被它的主人臭骂一顿。"但是她已经结婚了,我连女朋友都还没有找到。"凌少杰抬眼看着余蝶珍,她的容貌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消瘦了,比小的时候,他的记忆里。

    余蝶珍看着他,苦苦地笑:"你现在的心情和我初三毕业那年回到村子,看到你和乔爱雯在一起时候的心情是一样的。”

    都是那么的不敢置信和难过。

    "我走了。"余蝶珍风轻云淡,离开了办公室。

    每一个人都会对另一个人有感同身受之痛,只是看时间的长久,与发生的时候。余蝶珍离开了咖啡馆,她以为自己每一次再遇见他都会很开心,以为那种相遇的渴望和小时候是一样的。第一次相遇她见到了他和乔爱雯在一起,心跌落谷底,第二次她见到了一个自甘堕落的无能男人,心为他而疼,不顾一切把他需要的钱借给了他,第三次她见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男人,令她恐惧,同时又令她心疼。

    她对凌少杰不下一次有过怜悯,无论长到多少岁,她依旧无法对他放下心。

    因为他比她经历的东西多了太多,她根本无法去体验的东西多了太多,他比她早了那么多年出了社会,看到的东西自然比她多,想的东西自然比她多,变成这样,也情有可原。

    她点开手机,九宫格的锁屏后是他的照片,明媚温暖的笑着,无论是在冬日的街灯下,抑或夏日的海滩边。忽然间她很想念,自行车上,夏天的风吹着裙摆,一个颠簸,她抱住了他的腰,得到了全所未有的安全感。

    想到就心酸。

    她将手机按黑,放进手提包,然后走到公交车站。公交车上人满为患,她无奈地挤了上去,即使拉着拉环也站不太稳,她将手提包抱在怀里,这种时候的扒手较多,可是要提防着点。

    人海茫茫,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不过抵一粒尘埃。幸好的是,人活的时间也不过区区几十年,只是如此短暂的时光,却要三分之一用来成长,三分之一用来与爱人相遇与磨难,三分之一用来等待死亡忍受时间蹉跎。

    她多希望能够脱离这个世界,不必看见白色就想起他。就像巴黎铁塔下那一抹红色的身影一样,使她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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