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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王氏哭禀:“小的的男人是张大,南乡里住,十八年头里死了。大儿子c二儿子,也都死了。光留下这个死的儿子,叫张三,今年二十三岁,还没有娶女人呢。”虽然“光留下这个死的儿子”以及“还没有娶女人呢”让人忍不住要发笑,但却正是可怜!这张三的名字虽然似乎不象是曹雪芹的起,但也完全说得过去,

    ““为小人家里穷,没得养活,在李家店里做当槽儿的。”这个“当槽儿的”的“理由”也举得有些滑稽,但是却了正符合张王氏的身份,

    ““那一天晌午,李家店里打发人来叫俺,说:‘你儿子叫人打死了。’我的青天老爷!小的就唬死了!”非常形象!

    ““跑到那里,看见我儿子头破血出的躺在地下喘气儿,问他话也说不出来,”仍然忍不住说:十分简炼!十分真实!

    ““不多一会儿就死了。”这话虽短短几句,但却极其符合肯定未读过书的张王氏的身份,

    ““小人就要揪住这个小杂种拼命!””这里更是其肺腑之言!

    ““众衙役吆喝一声,”自然威武,

    ““张王氏便磕头道:“求青天老爷伸冤!小人就只这一个儿子了。”多次强调“就只这一个儿子了”,其实张王氏虽不会煽情,但内心是何其悲也!

    ““知县便叫:“下去。””心中有“底”,心中自有“分寸”,所以自然懒得废话,

    ““又叫李家店的人问道:“那张三是在你店内佣工的么?”那李二回道:“不是佣工,是做当槽儿的。”可见知县并未认真听和查看案情,“当槽儿”的都估计不知说过多少遍了,

    ““知县道:“那日尸场上,你说张三是薛蟠将碗砸死的,你亲眼见的么?”好的,知县的“话引子”来了!

    ““李二说道:“小的在柜上,听见说客房里要酒,不多一回,便听见说,‘不好了,打伤了!’小的跑进去,只见张三躺在地下,也不能言语。小的便喊禀地保,一面报他母亲去了。他

    们到底怎样打的,实在不知道,求太爷问那喝酒的便知道了。”很好,要翻案,人证是第一个要搞定的,这里果然很“顺”,

    ““知县喝道:“初审口供你是亲见的,怎么如今说没有见!”是啊,知县“大怒”,(注:其实心中大喜(外人注:呵呵,你也知道?不过应该说大悦更好))

    ““李二道:“小的前日唬昏了乱说。”好个理由!唬昏了!显然,其实是被知县“唬昏”的,

    ““衙役又吆喝了一声。”好个“又吆喝了一声”!其实倒是在给李二“壮胆”,

    ““知县便叫吴良问道:“你是同在一处喝酒的么?薛蟠怎么打的?据实供来!”很好,据“实”供来,

    ““吴良说:“小的那日在家,这个薛大爷叫我喝酒。他嫌酒不好,要换,张三不肯。”呵呵,果然精明!把换酒迟了一点说成是“张三不肯”!这样,张三更是活该了!

    ““薛大爷生气,把酒向他脸上泼去,不晓得怎么样就碰在那脑袋上了。”很显然,是碗太滑了,为什么滑,因为里面有酒,

    ““这是亲眼见的。”吴良比李二更知“厉害关系”,所以强调亲眼所见,不能李二也亲眼所见,可见这串供翻供水平的“职业水准”,这知县定是“经验丰富”的啊(外人注:自然,否则如何能赚得那样多银两?而如何又能让更多人趋之若骛地去“读书”当官?可见前文对八股文的那一番“恳切”之操蛋!(注:哈哈))

    ““知县道:“胡说,前日尸场上薛蟠自己认拿碗砸死的,你说你亲眼见的,怎么今日的供不对?掌嘴!”确定,我青天大老爷可是“明白”“公正”得很的!你们休想欺瞒我!

    ““衙役答应着要打。”衙役们恐怕也都是心知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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