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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番争吵,众人再一次沉默了下来,会议室内的气氛变得更加沉重,黏稠得似快要化成水一般。

    这时,胡不归狠狠一叹,提议道:“只有这个办法了,我们可以派人守着那些阵基。”

    “啪!”哪知胡不归话语刚落,木盛一巴掌就砸在桌子上,怒道:“你们怎么都没脑子?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我们人手不足,根本不可能在压制骨王与鬼王的同时还要一一看守阵基。”

    “俺知道。”胡不归挺直了脊梁骨,一脸坚定:“所以俺的意思是挑选出一批不怕死的人与俺组成敢死队,大伙儿把骨王和鬼王逼到一起后,便由俺来牵制它们,你们则趁机布下阵基。”

    众人闻得此言,俱都一阵沉思,思来想去都不得不承认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

    忽然,“不行,我不同意。”罗杰大声反对道:“此法太过冒险,面对那么多的骨王与鬼王,一个不慎,你与那些将士们都将成为它们的口食,这个损失实在是太大了,我宁愿少杀几只也不能冒这个险。”

    胡不归挠着头,将那本就乱糟糟的头发弄得更加乱了,唉声叹气道:“那那你说究竟该怎么办?”

    众人苦恼,的确,以胡不归的战力,配以精锐的将士,再以必死之心,定能拖上片刻,只是风险实在太大,可以说是十死无生也不为过。

    而且那些骨王和鬼王消灭了这一批,只需要几日时间,就会再有新的出现,但胡不归却只有一个,从长远的战略角度来看,失去了这个强大的战力,的的确确是很不划算,很不明智的。

    “啪!”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从会议开始到现在一直吭声的石灰铭大手一拍,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众人只见他像是吃错了药一样,高兴的大声说道:“有了,有了,我有办法了。”

    岚茜正在气头上,抬起手臂一巴掌砸在其脑袋上,权当是泻火了,不耐烦的催促道:“别叫了,快说,是什么办法?”

    苍茫大地,无边无际,不识天高不晓地厚,这里是活着的生物的绝地,是人人畏惧的骨域,千年不变的景色,终年不褪的血色是这里的特点。

    大地上回荡起轰隆隆的滚雷,赤土飞扬,一具白色的骨尸在赤地上狂奔,二十条长足快速而富有节奏的摆动,然而仔细看去才发现,那并非是二十条长足,而是十八只长臂与两条短足,如此爬行,像极了一只狰狞的大蜘蛛。

    此骨尸正是与谭于交战的他一头,在经过了几日的拼斗,骨尸终是败下阵来,被谭于收做的代步的工具。

    骨尸在地上奔跑,载着谭于朝着目的地快速行进。

    虽然谭于的身形在经过膨胀变大之后已然是一般人的两倍大小还大,但对比起这头骨尸却还是不够看的,索性他也懒得缩小会原样,就这么端坐在骨尸背上,只要骨尸稍有动作,胆敢反抗,便可加大力度,瞬间将其镇压。

    一路上如此反复了几次,骨尸似是认命了一般,温顺了不少,对此谭于只得感叹“果然是‘枪杆子下出政权,拳头大才是理。’”。

    同时也更是疑惑,自己身下这头骨尸的级别明明不高,怎么会有着如此智慧,要知道,就连那些个灵智的骨王与鬼王都是没有复杂的思维。

    谭于坐在骨尸身上,伸出一只大手,抓住骨尸那光华脑袋上的骨刺,呼喝道:“小白,加速,再快点。”

    骨尸,也就是小白,像是听懂了谭于的话,嘴巴发出“咔咔咔”的声音,奔跑的速度又是快了不少。

    突然,前方地面一阵蠕动,一头更加庞大的骨尸从赤土下钻了出来,它形似暴龙,但背生骨翼,四足踏地,头有三角,看上去整整比小白大了不止一圈。

    看到暴龙骨尸眼窝内绿色火焰散发出耀眼的绿芒,谭于暗暗松了口气,“还好不是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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