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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天在被那两个男人逼进死巷的时候,就有一种预感今天栽了。?在昏迷过去的时候,小天想,为了一顿蛋糕,搞到这个下场,他也是挺拼的。

    等小天清醒过来,就发现自己正在一件昏暗的房间里。天花板上吊着一颗散发着昏黄光线的灯泡。靠着这微弱的光线,小天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嗯本应该雪白的墙壁斑斑驳驳,靠近天花板的地方还有两三处正在渗水,而角落的地方还有绿色的青苔。而且,这气味小天动了动鼻子,有点像是汽油味。

    小天终究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反应不是尖叫恐惧而是观察已经是了不得的性格了。

    小天观察完环境以后,就开始找那个让他陷到如此地步的小男孩。小天眼角略微抽搐地看着被绑着双手,扔在他身边的小男孩,貌似他还睡得挺香的。

    似乎感觉到小天的视线,那小男孩幽幽转醒。莫雨笙一睁开眼就看见了一边的小天,然后他也迅速地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莫雨笙有些艰难地坐起身,挨到小天的身边,说:“小天,对不起。”说到底,小天被绑他也有一份责任。

    小天瞥了一眼莫雨笙,即使这个时候说对不起也没什么用,但小天得承认,莫雨笙那真实的愧疚给了他莫大的安慰。看来被这个人给拖下水,也不是太糟糕了,这个小孩也不是那么不顺眼,对吧?

    想归这么想,小天还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说:“有道歉的功夫,还不如想一下怎么逃出去!”小天从小就是鱼龙混杂的最底层混,十分明白不到最后一刻,就不能盖棺定论。过往的经历告诉他,这世上有一个词叫做“咸鱼大翻身”!用文艺一点的词语就是“逆袭”。

    莫雨笙虽然在某些方面比不得小天一个小孩子,但在某些方面却是完胜小天。莫雨笙同样观察过房间以后,说:“小天,这是一间地下室。”

    小天有些惊诧地上下扫了扫莫雨笙,心想,原来这个小孩也不是那么没用啊!

    小天想了想,说:“那你知道这里是哪里?”

    莫雨笙摇头,他又不是福尔摩斯,怎么可能从这一间房间内推测出一二三。不过以房间的空旷程度和隐隐约约的汽油味,莫雨笙想:“这里可能曾经是地窖或者防空洞。”要是莫雨笙没有看错的话,灯泡旁边有一个自动灭火装置,哪怕对方锈迹斑斑。有什么地方需要自动灭火装置?除了地窖和防空洞,莫雨笙想不出第三个可能,这还要结合这房间这么大而空旷

    至于汽油味,或许是需要为发电机提供工作动力?

    小天根据莫雨笙的话开始推测,最后小天说:“那这里是市区?”

    x市是一个有着古老历史的城市,具体有多老?小天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但小天却记得这城市里有这许许多多的“时间的痕迹”(小天的母亲语),像是坑了他一把的那条死巷。

    时间往后推上五十年,x市就是一个不毛之地。就是城市重新规划了,也不可能将原来所有的都给推掉。所以,那些“时间的痕迹”就保留下来了。随着x市的不断扩建,原来的郊区都成了寸土寸金的市区了。

    关于这些,并不需要多想。小天只知道市区就意味着人多!

    只要能够出地下室,他们就能安全了。

    然而,问题来了,要怎么出这个地下室?

    小天开始盘算他们的长处和短处

    长处一,他们是小孩子,那伙坏蛋对他们的看守肯定不严。这就意味着他们能够钻空子!

    长处二

    短处一,他们是小孩子,对上人高马大的坏蛋,正面硬拼肯定打不过。

    短处二,他们还不知道他们所处环境是什么,地下室外的环境如何。要是他们好不容易出了地下室,然后遇上巡视的坏蛋直接给他们点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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