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
天还没有完全放亮,锦绣稠布庄就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晓千正细细看着摆放在柜台上的稠布匹,神情又是欢喜又是忧愁,欢喜的是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如此精致华丽的绸缎,忧愁的是她手中的银两只够做一件衣服,而眼前的这些,她都十分中意。
她轻轻叹息一声,哀怨地支起下巴,无奈地抿抿嘴,心想:“世上最难的事也莫过于此了。真是伤脑筋啊,到底”
“依在下看,这翡翠绿与粉嫩黄最合适姑娘不过了。”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晓千回头一瞥,就见一个衣着考究却不奢华的年轻公子迈着悠闲的步子走过来。她不禁吃了一惊,以她十二年的功力,竟完全没有发现有人在自己身后,莫非来者是身怀绝技的高手?
她又细细朝那年轻公子瞧去,只见他面带笑容,一副无拘无束的逍遥样,面貌算不得如何英俊,却有一双特别亮的眼睛,在低压的浓眉下显得十分有神,而这双迷人的眼睛此时正看着她,透彻而坚定的眼神令她内心忽地一震。
“是肖公子来了!”老板一见着他,就满脸堆笑,呼着伙计去沏茶。
晓千明白他是这里的常客,又见他穿着不凡,挑料子的眼光必定不错,但若是真的照他的话去做,自己岂不是很没有面子,何况他又如此自作主张,随便就搭讪人?当下便没理睬他,却不料这公子火辣辣的目光就没有移开过一下,看得她极其得不自然起来,内心不禁恼火,便瞪着他,道:“最近眼睛有毛病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
肖公子闻言,笑道:“在下倒是觉得耳朵有毛病的人近日比较多一些。”
晓千听罢,“哼”了一声,怒气更甚,道:“有些人衣服光鲜,说出来的话却比蛤蟆叫还难听。”
肖公子摇摇头,叹息道:“有的人穿得不仅乡下,而且脾气如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你!”晓千气得只咬牙,转头正欲反驳,却见他“嘿嘿”一笑,忽地一闪身,向后一掠,退到了门外,再一闪,便不见了人影。料想他知道自己说的过分,便先逃走了了事。
晓千又气又惊地站在门口向外望,心里却想:“他的确是个高手,就刚才那身法前后就用了四种不同的上乘武功。若是自己出手,结果还真不好说。”
她猜测着他的来历,向老板打听,道:“老板,刚才那个人是什么来头?”
老板道:“哦,肖公子呀,他经常来这里买料子的。听说是个什么教的什么使,好象挺有来头的,不好惹啊!姑娘,你算走运的,他刚才没跟你计较呢!虽然他看起来很和气,据说是杀起人来不眨眼的。”
晓千轻“哼”一声,道:“那您倒还敢跟他做生意?”
老板笑道:“生意人嘛,没这点胆子就赚不到银子了。”
他笑完,又道:“姑娘看中哪块料子了?”
晓千嘴一撇,道:“就这块翠绿的。”
日落山,橙红的云彩在天的西方散开。白昼将尽,黑夜即临。
晓千终于在城郊处找到一家称心如意的客栈,所谓称心就是实惠,饭菜住宿都不贵且干净舒服。她点了几道可口的小菜,慢慢吃将起来,却忽然发现在隔壁的雅座里竟坐着今早遇见的那个姓肖的公子。这个发现对她来说,无疑引起愤怒。她立即放下筷子,站起身,怒不可赦地走了过去。
肖公子正喝着酒,乍一看到有个人十分无礼地闯进来,脸色不由一变,但看清是她之后,便露出奇特的笑容,望着她,道:“原来是你,既然如此有缘,就不妨坐下来一起喝一杯。我请客!”
晓千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哼”音,道:“王八蛋才会跟你有缘呢。说,你跟踪我到底想赶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