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产地有点问题,是日本。
王恪不是愤青,心里也清楚很多合资品牌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出厂的根本全是些国产货,可抵制日货,包括日系品牌,这是他心中一份小小的坚持,也算是一个原则,轻易不肯改变。
这下事情就闹僵了,公司已经收了人家的公关费用,品牌运营的负责人更是拍着胸脯跟人家保证了一点问题都没有,合同的细则也都草拟好了,可是谁都没想到会在这最后一哆嗦的时候出问题。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王恪从来也没有提出过不接日货代言这么个要求,所以如果要追究起来,公司觉得他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可是王恪年轻气盛,他认为双方接洽之初俱乐部就应该和他通气,现在才说是对他不尊重,所以根本不管这些,就是咬定了一个字,“不”,弄得所有人都没了办法。你说他不讲道理也好,不顾全大局也罢,反正他就是不干,不签字。
最后连林意坤都亲自出面了,也代表员工道了歉,可王恪就像是一头倔驴,谁说他都不听,最后弄得林意坤都无话可说了,送了四个字给他:不可理喻。
这件事最终以王恪转而以一年400万代言了一个美系汽车品牌而告终(公司抽成另算),据说俱乐部因此少赚了不少钱,搞得林大老板也非常不满,并有传闻说他曾因此大发雷霆,隐隐表达出了一个意思,下不为例。
王恪本以为俱乐部知道了他的想法之后就会在这方面多加留意,不会再搞出这种乌龙,可是让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是,10天之后,联赛第四轮比赛结束的当天,俱乐部又给他弄来一份合约,而且又是日本的产品。
这在王恪看来就有些近似于挑衅了,第一次还能说不知情,现在他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居然还给他来这一出,而且又是合同都拟好了才通知他,这不明显就是故意的么?
上次闹过之后王恪就在同李依诺通电话时说起过合同的事,李依诺告诉他,在这方面全世界就数日本企业最精明,也可以说他们看人的眼光最老辣,总能在一些人大红大紫之前就找上门签下一份年代不短的代言合同,等到这些人大红大紫了意识到自己吃了亏,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在合同上占便宜,在公关方面日本人却又非常大方,很懂得进钱开路的道理,公司是不管其他的,只看报酬是否丰厚,她当时就说了,等着看吧,或迟或早,总会有第二份来自日本的代言找上他的。
所以说王恪其实是有点心理准备的,只是他没想到事情会来得如此之快。
林意坤其实也知道这么做很可能会刺激到王恪,但是这份电子产品的合同实在是太优渥了,单单是王恪本人的收入,一年就达到了900万人民币,超过了他一年的工资,可见电子产品行业的利润是何等之大。
这其实也有些斗气的成分在里面了。林意坤习惯了公司是他的一言堂,这是他的管理方式,其他人需要做的只是服从。他觉得有必要让王恪意识到双方身份的转换,他不再只是林叔叔,同时是他老板,是发薪水给他的人。而且林意坤觉得不能惯王恪这种毛病,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大家都这样,公司还怎么管理?
多年的积威和下属的无条件服从让林意坤忽略了,员工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受,这其实才是矛盾发生的根源,两人之间会出问题,这是李文斌早有预见和担忧的。
具体合同签下来总额是多少,公司又拿多少,林意坤不会向人和人透露,王恪也没有兴趣知道,其实他拒绝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将要代言的是个什么东西。
“日本的,又是日本的,小日本这是缠上我了还是怎么的,这么阴魂不散,这次他们找我代言什么?出演A.V吗?演对手戏的是谁?是不是“处女丧失”系列?我提前说明了啊,女主角不漂亮我是不上的。”王恪近乎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