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服起来。

    “哪怕活了大半辈子的成功人士,也未必有你这份豁达,小伙子,姐姐很欣赏你的坦诚跟率性,说白了,就是有点二百五。不过我喜欢,哈哈。”

    黄彬一愣,旋即两个人相视一笑,再次举杯。

    黄彬喝酒的样子很霸气,基本都是一口闷,啤酒对他来书,基本就是喝凉水一样。在谭灵看来,她真的是颇为敬佩这个年轻人,哪怕是自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也肯定会愤怒不已的,那些病人家属的指责谩骂,非但没有让他生气,反而是欣然接受,并且无怨无悔,这种气魄,这种情怀,她做不到。这个男人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性格平和,但是他有属于自己的追求。

    酒过三巡,谭灵吃的很开心,但是一共也就吃掉了半条鱼,二百九十八一条,都是三斤多的大鱼,每个吃几口,都跟没动过一样。

    “看吧,我就说吃不了浪费吧,有钱也不能这么浪费啊,多想象灾区人民的孩子,他们可能连饭都吃不上。”

    谭灵撇撇嘴,责怪了黄彬一番。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好意思,才刚刚开始。”

    下一刻,黄彬再也没有了刚才帅气迷人一口闷的形象,风卷残云一般,吃掉了剩下所有的鱼,当然,还有不少的配菜,看的谭灵目瞪口呆,而且每一次服务员还有客人从他们这里走过的时候,都是一脸惊诧带着一丝丝笑意的表情。

    谭灵遮住自己的半边脸,好像小偷一样,贼眉鼠眼的看着周围,因为跟这么一个大吃货在一起,实在是太丢人了。

    “以后本小姐绝对不跟你出来吃饭!别说我认识你。”

    “这家的鱼不错,下次还带你来吃。”

    黄彬眯眯眼,笑了笑说道,嘴里却也不闲着,吃的不亦乐乎,谭灵反倒是成了陪客。

    谭灵狠狠的剜了这个吃货一眼,心里头别提多生气了。

    “这位小姐,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一面?”

    一个穿着白色休闲装的时尚青年,笑着走到了谭灵的身边,眼神之中异彩连连。一副暴龙限量版的褐色墨镜,一身阿玛尼,还戴着一块镶满钻石的江诗丹顿,这一身豪气十足的装扮,可一点都不休闲,处处充斥着土豪的气息。

    “我们认识吗?”

    谭灵秀眉紧皱,有些不太高兴。

    “相逢即是缘分,朋友也都是从陌生人开始的,不是吗?”

    青年摘下墨镜,的确是个挺帅的小伙,只不过相比而言,有点消瘦,有点奶油小生,跟黄彬的阳刚之美,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现在偏偏很多人喜欢这种奶油小生,喜欢小鲜肉。

    “但是我不想认识你。谢谢。还有,你搭讪的方式有点太老套了。”

    谭灵冷声说道,这个男人虽然看上去很有钱,但是她就是不感冒,而且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没关系,不认识不熟悉,我们可以慢慢了解吗?”

    青年依旧一脸笑容,丝毫没有任何气馁。

    “你有完没完了,老子在吃饭呢,叽叽喳喳好像小鸡哔哔哔。”

    黄彬冷声道。

    “你算什么东西?”

    青年转过头,看了黄彬一眼,冷笑道。

    “滚。”

    黄彬沉声说道。

    “马勒戈壁的,你算什么鸟人,敢骂老子,你特么找死是不是。”

    青年冷笑道,眼神阴翳的看着黄彬。

    “人家都说不想认识你了,还跟狗皮膏药一样黏在这里,有意思吗?要点脸行吗?”

    黄彬笑着摇头,对眼前的青年,不屑一顾。

    “对呀,我男朋友都发话了,你还不快滚?”

    谭灵嘿嘿一笑,露出一对小虎牙,煞是可爱,看的青年更是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