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别墅群上,三楼的阳台上,闪出两个曼妙的身影,正是林莎和叶天语。
尽管别墅的客房多达几十间,但与叶天语越来越投缘的林莎却主动提出,希望天语能跟她一起住在豪华却因为过于宽敞而显得有些空荡荡的主人套房里,面对林莎殷切却有些无助的眼神,叶天语决定继续留下来与林莎做伴。
其实以林莎的性格,个性要强的她一直都很独立,但一番死里逃生之后,父亲去世而母亲又不在身边,这个自幼在东华长大的少女自然就对军校出来的叶天语显得分外亲切。
这其实也是人的一种天性,当然更主要是因为,“叶天语具有那种天生的亲和力”,后人如此评说。
易风c赵盾与常飞三个则分别住到了叶天语她们卧室的对面和左右两边,毕竟他们此行的目的十分之明确,就是静候林家的仇家找上门。
没过几分钟,几个少年便从各自的房间里出来,纷纷聚拢到了餐厅,且不论餐厅的玉碗金盘,单从早餐的质量就可以推知林芝觉为女儿留下的亿万家财是多么可观。
殷勤的侍者反而使叶天语c常飞和赵盾有些不习惯,毕竟十几年来,大家都是过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生活,突然享受人上人的待遇竟然感觉有些别扭,特别是在这种场合。
他们既不是林家的客人,也算不上林家的朋友,从某种意义上,双方还多少有点间隙,毕竟这家的主人可是他们钓钩上的饵料,什么时候听说过被挂在钓钩上的蚯蚓反而对垂钓者殷勤备至的。
当然也有不这么想的,至少正低着头狼吞虎咽的易风就是一个,这家伙只知道盯着桌上自己喜欢吃的菜大快哆哆,甚至连头也不抬,对站立的侍者更是吆三喝四c支来派去,吃的不亦乐乎。
这一幕不仅让林莎有些不屑的皱眉头,更让常飞几个大感意外:这家伙怎么就吃上了,也没发表几句餐前感言,嘴贫几句!
“都看我干什么,吃啊。”易风感觉到气氛有些异样,忍不住低着头向四周洒了一片白眼球。
“说不定吃了这顿就没下顿了,这么好的菜还不快吃。”易风猛地抬起头,拿餐巾擦了擦油光锃亮的嘴,冲常飞几个直瞪眼。
一桌子的人这才停止了大眼瞪小眼,埋头吃饭,不过心底里冒出的念头却各不相同,“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莎一阵反感,
而叶天语他们却心中不由得一紧,多年的默契告诉他们,易风有话要说。
可没等几个人把饭吃完,郑东一推门,进了餐厅。
“小姐,您的叔叔,林竺觉先生正在路上,估计再过二十分钟就应该到了。”
郑东走到林莎的旁边,俯身轻声说道。
“叔叔?”林莎脸有疑色,竟似未曾听说过。
“是的,他是您父亲的亲弟弟,也是纽尧克林氏商贸公司的的二老板。”郑东的声音足以让所有人都能听清楚,显然这是他刻意为之。
“那我该做什么?”林莎对这位从未蒙面的叔叔十分陌生。
“不必紧张,他毕竟是你的亲叔叔。”显然这个问题,郑东确实不好回答,侄女见到叔叔,总归是一家人,哪有外人插话的份儿。
如此一来,易风几个不得不开始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的身份。
对于郑东和林莎而言,经历过自由岛事件之后,他们自然是心知肚明,但对于突然出现的林莎的叔叔林竺觉而言,尽管未见其人,但作为林莎的长辈,从一般情理上讲,是肯定不会允许外人将自己的侄女当成诱饵的,即便是立刻下逐客令也不足为奇。
果真那样,事情就变得比现在困难的多,也复杂的多。按易风的话讲,“现在多好,还有人伺候着。”
当然,究竟以怎样地身份,还是必须要征询林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