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干了这碗热翔!”
“翔你妹啊!”
王煜和万品各自端起鹿血,一口饮尽。
血有腥味,尤其是野生动物的血,腥臊之气更重。
唯有鹿血不同,确切的说,唯有梅花鹿的鹿血不同。
梅花鹿血的血腥味几不可察,加上它拥有极高的药用价值,自古以来都是皇宫贵族的最爱,正因此,导致梅花鹿在华夏几乎绝迹。
“入口柔和,温暖,味道甜咸皆有,爽!比我老爸高价买来的野生鹿血要好喝几百倍!”万品露出了缅怀的神色。
“靠,你小子原来喝过鹿血啊!”王煜惊讶道。
万品得意道:“那当然,鹿血在上流社会向来是标配,我老爸感到好奇就去买了一点,结果发现和普通猪血羊血什么的没区别,后来就没有再去购买了。”
“这次终于有幸让我尝到了真正的鹿血,我要带点回去给老爸”
万品把矿泉水倒空,开始盛装鹿血。
“算了吧,我们手头上又没有冰冻装置,等拿回去早就馊了,还不如带一只活的回去!”
“日立你太聪明了,棒棒哒!”万品伸出大拇指夸道。
“滚~”
“两个野蛮人~”简妮丝在一旁吐槽不已。
这头梅花鹿总重量超过200斤,去掉内脏和骨头还剩下大约140来斤,足够三人大吃一顿了。
晚餐以烧烤为主,习习的凉风下,三人升起火堆开始烤全鹿。
森林里的木材不少,根本不用担心柴火不够。
野鸡被王煜做成了一锅汤,这时候万品采购的行军锅和各种调味料就派上了用场,如果没有这些,王煜只能请大家吃原生态白斩鸡了。
“唔,好吃,一级棒!”简妮丝含糊不清地说道,此时她已经忘了这些食物正是她口中的可爱生物。
“嘎吱~嘎吱~”万品忙着吃肉,根本心情说话。
王煜练了八九玄功之后胃口大增,他一个人吃光这些食物都没问题。
只不过从食物中摄取营养的效率太低,吃100斤肉和10斤肉的结果都差不多,所以他反而不着急进食,而是细嚼慢咽。
晚饭后,三人闲聊到很晚才入睡。
当然,王煜并没有真正入睡,这里是米国,森林里还是有很多猛兽的。
一夜无语
第二天早上三人随便吃了点昨晚的残羹冷炙,开始正式进入森林探险。
与此同时,在温尔雅的通风报信之下,超级集团派遣了精锐部队前往魔鬼森林。
“简妮丝一定要活捉,其他人格杀勿论!明白了没有?”
“明白!”
超级集团的精锐部队很快就发现王煜等人的车子,并且判断几人进了森林。
“追!”
“队长,这里可是魔鬼森林啊!”
“少废话,完不成任务的下场你们是知道的,与其那样,还不如死在魔鬼森林!”
“是,队长”
二十几人先后进入魔鬼森林,只留下了三人在外接应。
他们一进入森林就被简妮丝感应到了。
“王煜,我感觉有什么邪恶的东西盯上我们了”
“邪恶的东西?是人还是动物?”王煜此时并没有打开功德雷达,因此并不知道有一群不速之客加入了探险。
“不清楚,魔鬼森林压制住了我的感应,我无法精确估计”
“好吧,让我试试”
王煜打开功德雷达一扫,顿时发现了那二十几个尾随而来的人。
“大约有二十几个不怀好意的人在我们身后一公里处,大家注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