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这小子脑子让驴踢了,没事跑着荒山野岭的来干嘛?”
“秃子,没文化就不要拽文,这郁郁葱葱的大森林到你嘴里怎么就成了荒山野岭”
“老子就说荒山野岭了,你不服?出来练练啊!”
“练练就练练,怕你不成,来啊!”
“都闭嘴,不要闹了”带鸭舌帽的男子阻止了两人,“来这里不更好吗,城里太拘束,很多手段都用不来。”
“话虽如此,但这里不能用电子设备,我们怎么找得到他?”
“对哦”
鸭舌帽男眉头一皱,“不管这些,先进去看看再说。”
几人走到森林入口,很快就发现了王煜竖的牌子。
“入此林者,生死由命,唬我啊?我命由我不由天!”秃子一脚踹倒了牌子。
“这个牌子一看就是新立的,可能是目标人物搞的,咱们快追!”
“是,团长”
鸭舌帽男一声令下,几人沿着王煜留下的痕迹迅速追去,却不知道这一去就踏上了前往地府的不归路。
福禄在黑网上对王煜的描述很简单,会古武的高中生。
头脑简单的人不假思索就信了,那些心思缜密的在调查了王煜的身份背景后也信了。
于是一个浩浩荡荡地队伍慢慢形成,目标直指红石森林。
有功德雷达相助,王煜在森林里如鱼得水,第一批进入的杀手连王煜的身影都没见到就已经含恨而终。
为了抢到20亿米元花红,很多杀手想得不是追杀王煜,而是先搞死竞争对手。
毕竟在他们眼里王煜就是砧板上的肉,随时可以取他性命,却不知道王煜才是真正的boss,虐他们不要太轻松哦。
第一天进入红石森林的人数约三百余人,王煜只干掉了三分之一,剩余的三分之二死于自相残杀。
第二天开始,抵达红石森林的人数暴增,大约有八百多人。
到了第三天,人数已经突破两千。
由于杀手们大多都是单独行动,并没有引起当地警方的注意。
红石森林占地9万多公顷,别说区区几千人,几万几十万人进去都不显拥挤。
有些杀手偶尔见到别人的尸体,也只以为他们死于自相残杀,很少有人去考虑王煜的战斗力。
“三天时间我赚了一万多功德,真是太感谢温大少了,我要不要给他写份感谢信呢?”
某株二十多米高的参天大树上,王煜正在暗自得意。
经过这几天的杀戮洗礼,王煜的杀气外放足以吓死一个成年人。
不过有了寒香的谆谆教导,王煜已经学会了收敛杀气的正确姿势,那副笑眯眯的样子任谁都看不出他是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犯。
“这手表不错,收下,这项链不错,收下…”
从那些杀手身上,王煜大有收获,不仅赚到了上万功德,还捡了不少战利品。
由于战利品太多的关系,王煜还不得不忍痛放弃了一些相对不怎么值钱的东西。
第四天,红石森林里杀手总数依然维持在几千人,有人不断得死去,也有人不断得加入。
刺魂,顶级杀手之一,任务完成率百分百并且无一差评。
从进入森林后,刺魂就有一个感觉,猎物和猎人的角色,似乎已经对调了。
王煜不是大家想象中的猎物,他应该是猎人,这些前来刺杀他的杀手才是猎物。
虽然王煜已经能够完美地收敛杀气,但身上那股血腥味对于直觉灵敏的人来说不啻于警告标示,提醒着他们远离王煜。
刺魂对于自己的直觉向来深信不疑,二话不说收拾好装备就远离了红石森林这个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