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清楚地记得,幸运球是他去神农架游玩时在一个山洞中捡到的,当时只是觉得很漂亮就随手放在背包里了。今天也不知是怎么心血来潮,就把那颗球摆在书桌上,死盯着它看,结果就被它给催眠(凌天不相信自己能进入小小的幸运球中,所以他认为自己是被催眠)了,不知不觉中选了个中级人体强化。
虽然如愿变成了高壮帅,却不知怎么地把自己搞到了这荒郊野外,不过凌天也算是个有点阿q精神的人,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叫有点二,突然置身陌生环境的慌乱只持续了不到1分钟,凌天就开始傻乐了,因为他对自己现在这副身体太满意了。
身高196公分,选择这个高度是因为他是个nba球迷,本来想用詹姆斯的身体做模板的,但想到2米以上的身材太吓人,就选了科比的196公分。一身胜过壮年施瓦辛格的肌肉,短跑冠军的速度,马拉松冠军的耐力,举重冠军的力量,跳高冠军的弹跳,羽毛球冠军的反应,这么说吧,他身体的每一样单项能力,都是世界顶尖水平。(当然凌天不知道的是,就因为他现在身体和原来身体的差距太大,才会用光幸运球中的能量,而幸运球能量耗光的副作用就是随机穿越)。
三天了,凌天都不知道这三天自己是怎么过的,全身的装备就手上一根自制长棍有点用处,手机没信号,上面显示的时间也不知道对不对,又没地充电,所以他早就关机了,话说除了手机,他就算是裸穿了,哦不对,他身上还穿了点衣服。至于幸运球,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他再也找不到它了。
三天来吃货兼肉食动物凌天,竟然一个活的动物都没看到,令凌天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地球上,当然这只是凌天的吐嘈而已,虽然没看到什么动物,但周围的环境让凌天确信自己还在地球上,只不过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时何地。
好在曾经的凌天喜欢一个人背包旅行,所以野外生存能力还是不错的,以前挺着个大肚子都能独自在野外生存七天,现在身体无比强悍,别说独自生存七天,就是独自生存一个月都没有问题,可问题是没有肉吃真的受不了啊(吃货就是吃货),而且现在自己好不容易变成长腿帅哥了,可是身边竟然一个女人都没有,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悲催的吗?(看来这家伙不光是个吃货还是个带色的)三天内凌天至少行走了上百里路,可是周围的环境仍然没有什么变化,似乎永远走不出身边这片杂草从,三天粒米未进(有少量野果和草根充饥),凌天就如同那被关在瓶子里的魔鬼一样,第一天凌天最大的愿望是能碰到一个美女,第二天凌天只想碰到一个活人,而第三天凌天只想看到一个人,哪怕是个死人,至少也能让他知道这地方曾经有人来过,不过不管凌天的愿望是什么,老天爷都没帮他实现,他现在要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这片一眼看不到边的杂草从,重新回到人类世界。
既然决定了要走出去,那么就要动动脑子了,经过一番思索,凌天决定向南(根据太阳和周围植物确定的方向)笔直前进,之所以选择南方,是因为他想当然地以为,地球上的河流都是自西向东,如果往南走的话,碰到河流的机率相当大,而找到了河流就有相当大的机率找到人类。(这套理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成立的)第四天凌天开始行动了,先来个百米冲刺,“可真是太牛了,这速度怎么着也进10秒了吧。”再来个万米长跑,“哥真是太,t的肚子饿了。”于是在凌天导自演自己当观众的闹剧中,凌天以惊人的速度一上午前进了30公里,为了防止自己又绕回去,每次看到一棵稍微高大点的树,他都会在树上面做个记号,当然他没脑残到走弯路去做记号,所以大体上那些记号,是呈一条直线的,误差在50米以内。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耐心做双记号,自编草绳吊石头加划痕记号,到后来嫌编草绳太麻烦,就直接在树上画箭头做记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