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旧是惠春楼叫来的席面,七菜两汤,团团摆满了原木长桌,鸡鸭鱼肉的,比当日迎接静儿回家丰富多了。
严谦原打算把天医门的医师也请来,虽然没帮上忙,可不能不表示感谢呀!这么重要的客人,自然不能寒酸了。但没想到,人家没来。好友方少华两手空空的上门,笑着解释,天医门即将在梧桐镇设立“仁惠堂”,以后要在这里长期坐镇,如今看铺子、找人手,忙得一团乱,改日再上门打扰。
轻轻松松一句话,把忒大的人情给抹了。
没有什么千里迢迢急来救命,而是天医门本来就准备在梧桐镇开设药铺——那顺便来看病,不是小事一桩吗?医师治病救人,天经地义的事儿么!
方少华小严谦两岁,才不过十四,身高中等,不胖不瘦,眉眼中正,鼻正口阔。头戴方巾,身穿靛蓝色直缀,很一般的身材和相貌,丢在人堆里,找不到的平凡。
可从这件小事上就知道,他的心思缜密,很会替人着想。与之相处,如沐春风,想不喜欢都难。
相比,徐鹏程就嚣张多了。
他生得一副好皮囊——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目似寒星,唇若涂朱,鬓若刀裁(原谅作者偷懒啦),什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似乎专门为他设立的,不足以形容其十分之一。可这么让女孩子一见动心的人,性子却极恶劣,嘴巴更毒。
进了严宅大门,不用人让,大咧咧的往主客座上一坐,一叠声唤人给他倒茶,不准太热,也不准太凉。见到稍后进门的方少华,招呼也不打一声,直接问严谦,
“你妹子怎么样了,活着还是半死不活呢?”
若不是从小一起长大,这出口就伤人的性子……还真是难以忍受啊!
严谦没计较。如果徐鹏程真像外表这样冷嘲热讽的话,根本不会去偷盗他娘的陪嫁。那可是三百多年的人参,价值不说连城,至少五千一万两银子总有。别看他现在满不在乎,可不知在罗家……怎么受气呢。
只能说,这个人的性格,就是不讨喜。严谦早习惯了,淡淡的回了一句,
“托福,还好。”
“我好的很呢!”
话音刚落,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贞儿,笑嘻嘻的蹦出来,冲徐鹏程不满的掐腰,控诉道,“小鹏哥哥你去哪儿了,好久没来看我了!”
“哦,是贞儿啊!”
徐鹏程想起刚才的话,竟是把贞儿也归入“不死不活”一类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讨好的把贞儿抱起来,戳了一下贞儿红扑扑的苹果脸,
“小鹏哥哥刚才没看到你,呀,几天不见,贞儿又胖了。”
“贞儿才没胖呢!”
严贞撅着嘴,咿咿呀呀的拍打徐鹏程的肩膀,引得徐鹏程放声大笑。
玩笑过后,三人分主次入座,贞儿坐于末位。她前面一碗特意挑给她的酥软甜食,香喷喷的摆成花瓣状,诱人极了,也就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酒正酣时,徐鹏程谈兴正浓,拍着桌子叫,“酒来!”
“酒来!”
重复了三遍,才把倚在门槛外,满脸不甘愿的槐香叫过来,袖子也不卷,慢吞吞的拿了一斤多重的酒坛子倒酒。偏偏不知在想什么心事,一倒之下,洒得到处都是。徐鹏程穿着簇新的白绫衣裳,袖子及下摆处晕染成一块一块的酒渍——这里的酒,是米酒,颜色略带浊黄。
不管有意无意,这种错误简直不能原谅!
徐鹏程当场就爆了,“怎么回事!毛毛躁躁的,连个酒也倒不好。”
又见严谦在一边皱着眉,也跟着不喝骂两句,就连他也说上了,
“怎么伺候的,谦哥儿,你也不管教管教?倒霉、真倒霉!不是我说你,这么蠢笨的丫头上不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