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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黄宗羲认为,要使民富,还必须“崇本抑末”。所谓“崇本”,即“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所谓“抑末”,即凡为佛、为巫、为优倡以及奇技淫巧等不切于民用而货者,应“一概痛绝之”。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工商皆本”的思想是对传统的“重本抑末”的大胆否定。

    挑灯夜读黄宗羲的文章,吴应熊的心情顿时大好,开心笑了——看来大明还真是人才济济,当即将黄宗羲圈定为招贤榜的榜首!

    同在一起阅卷的阿九公主看吴应熊笑了,问道:“吴公子,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吴应熊道:“为我大明人才济济而高兴啊。钱谦益之流,罢官也就罢了,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黄宗羲的文章激情澎湃,吴应熊手不释卷,继续往下看,黄宗羲的思想还真是先进:在文章中,黄宗羲还专门列出一章谈《学校》。他认为学校中要析讲时事时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对政府行为有所监督。认为学官需要有较大的权力。学校也应广开言路,成为舆论场所。这种学校议政,参与是非判断的观点在当时非常新颖。黄宗羲认为“学贵履践,经世致用”。黄宗羲还指出,太学的祭酒,应择当世大儒充当,其地位应与宰相相等,每年初一,天子与宰相、六卿、谏议等都得前往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郡县的学官,也由名儒主之。每月的初一、十五,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郡县官亦须前往听学官讲学,而且执弟子之礼。

    另外,黄宗羲还在文中提出要“限制君权”,他在文中说,人类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也就是说,产生君主,是要君主负担起抑私利、兴公利的责任。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然而,后来的君主却“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益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并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而不是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对君主“家天下”的行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这黄宗羲真是胆子大,看来经受过牢狱之苦,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将生死看得透了,竟敢提出限制君权。”吴应熊笑着对阿九公主说。

    “还有这样的狂生?”阿九公主接过黄宗羲的文章,一看,黄宗羲认为要限制君主的权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

    黄宗羲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应该高高在上,处处独尊的地位。否则就该逊位让贤,而不应“鳃鳃然唯恐后之有天下者不出于其子孙”。至于为臣者,应该明确自己是君之师友,而不是其仆妾,“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如果认为臣是为君而设的,只“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职责只在于给君主当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于不顾,那么,这样的人即使“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同样是不值得肯定的。因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就是黄宗羲的君臣观。它对传统的“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纲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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