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脚踩过满地的纸张,发出脆生生的声响。
竹九大呼:爽哉!
校医叔叔在医务室里处变不惊地躺着看电视,我舔着老脸来讨水。
校医叔叔听到声响从里面走出来,指着我俩一脸无奈:
“看你两谈笑风生的模样,我还担心你们紧张呢,算是白担心啦。水尽管倒,只明天上考场了可别喝这么多,搞得到时候老上厕所,不紧张也要变紧张的,晓得了伐?”
同竹九笑了笑表示认同。
从认识安歌的那天起认识了校医叔叔,或许学医的人,骨子里总带着一份冷静,这快两年的岁月里罩了我们几个不少回。原来,告别的不只是同学,老师,在这段岁月里出现的脸孔都将与我别离。
竹九灌水的时候,透过校医室整洁的玻璃窗,看到操场上涌动的身影。所有人都穿着宽松的运动裤,只中间一人穿的却是浅蓝色的水洗牛仔裤。
似曾相识的牛仔裤,似曾相识的身影,恍惚间以为自己思念安歌到产生了幻觉。耳旁却忽然炸出了竹九的大嗓门:
“诶,南央,快看快看,那是安歌不?那是安歌吧,是吧是吧?”
是安歌吗,真的是他吗?一年后,他重新回到这座校园,是熟悉还是陌生。
校医叔叔也把脸凑过来,眯着眼啧啧有声:
“就是以前老来这擦伤口的那个男孩子吧,确实是好久没看见他了。以前每次他来医务室,我的地盘就会莫名的多出许多女孩子,都是些小毛病却硬是赖着不肯走,有的没病还硬是说自己有病,也就你们那次把唯一的两个床位给占了耳根才清净些。瞧这身板,看样子这小子现在的日子应该过得不错。没想到这小子篮球打得也不错。所以我说你们女孩子,不要老是喊这儿痛那儿疼的,多做运动,吃好饭,保证你们身体倍儿棒,晓得了伐?”
真没想到校医叔叔还记得安歌,也或许安歌想让人忘记太难。他总是那么安静,不吵不闹却轻而易举的占据一个人的心。
他离开的一年时光,总共见他三次,国庆一次,寒假两次,加上这次,就是第四次了。在那座城市,他似乎有忙不完的事,每次回来多半是应安母的思念。上大学前,安歌母子把家中这些年所负的债都还完了。其实都是些陈年旧账,都是安母同安歌的父亲刚离婚那些年所欠下的。安歌的父亲其实从没有忘记自己的这个儿子,只是安母倔强,从不开口。听他说,刚离婚前两年,两人赌气没有联系,最后安歌的父亲还是从亲友那儿听说了母子两人其实生活艰难。自那以后,每隔一段时日便会汇些许钱来。起初,安母还不接受,可看看自己的年幼儿子,便也承了。
安歌没有讲过,他父母的这桩婚姻到底是因何而散,我感觉得到那是他难以陈述的过往。可他对自己的父亲有着无限的景仰,每次提到他的时候,都带着某种骄傲。反之,很少在耳旁说起他的母亲。
他说他现在很好,也很快乐。他说,南央,你也会爱上那座城市的。
我当然会,因为那里有你呀,傻瓜。
可这些话,只能在自己的肚子里消化。我很清楚,只要我们都可以不打破现在的状态,我可以一辈子望着他,没有不便,没有尴尬。可对我而言,却是满满的遗憾。
那时候的我以为,喜欢就应该手拉着手在一起。安歌始终坚持着我是他妹妹的立场,我想,还是因为他不喜欢我,不足够喜欢我。虽然很挫败,但喜欢着一个人的时候,总愿意卑微的贴近他,不忍他难过,不忍他承受多一些些的负担。
在景城,大学生活当然要比高中生活要轻松许多。安歌用闲暇时光走了许多地方。偶尔还会寄漂亮的明信片给我,背面都是些我读不懂的话,我把它们同那条浅灰色的围巾放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