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萧瑟的风沙,夜色下孤零零立于土坡上的秃鹰。
这一袭墨蓝辽阔的剪影,上演着一场静态的皮影戏,深远而又孤寂……
一堵城墙之后,却是另一番情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煞是繁华。
今晚最热闹的,莫过于金门拍卖会。
姜侯进了家小旅馆,先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然后换上当地的民族服饰。
是大西北很多男女都穿的高领衣服,大襟有衽的长袍,束着蓝腰带,佩了一柄弯弯的腰刀,最后又戴上一顶圆筒平顶镶边的白毡帽。
穿成这样,一是保暖,二是融入环境,装装样子,少数民族人民都很团结,这样方便办事。
收拾妥当之后,他去敲了隔壁的门。
“进。”
屋内是叶淮宁的声音。
姜侯推门进去,叶淮宁两腿跨坐在床边,正低头盘着手机。
屋内摆饰原封不动,一看人就没动过。
他一扫,床头柜上的东西还是整整齐齐地放着,叶淮宁仍然是白天那身灰扑扑的衣服。
“二哥,你怎么没换衣服?”
伸手扯过旁边那套花花绿绿的服饰,环佩饰物随之叮叮当当响起。
叶淮宁提在手上看了一眼,又放了回去。
“这个吗?不习惯。”
姜侯操着老妈子的心,“这儿夜里风大,穿这个保暖!”
“不用了,我一向穿得少。”叶淮宁伸手勾过背包肩带,解释,“我带了衣服的。”
他扒拉出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套上,前面一排排的金属拉链差点闪瞎姜侯的眼睛。
叶淮宁没注意姜侯的神色,只顾着用黑色马丁靴换下白天穿的黑色匡威板鞋,裤腿全部束进去。
站起来时整个人又挺拔了几分,头顶小旅馆暗黄的灯光,将影子拉得又细又长。
姜侯就看着他从风度翩翩的男子,几秒变成放浪不羁的二世祖,衣服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杀马特。
果然,还是要看穿的人是谁。
他能感觉到对方不单单是衣服变了,连气场也变了。
仿佛随着夜幕降临,黑暗吞噬苍穹,隐藏在暗处的人格也被释放。
一瞬间姜侯恍悟,怪不得黑帮的总爱穿皮衣皮裤,原来是有光环加持的作用。
叶淮宁把虎骨扳指戴在右手食指上。他挽着袖口,一抬头,见姜侯愣愣地看着自己。
“怎么了?”
“没,没什么。”
“金门客栈”
头顶富丽堂皇,四个霓虹大字分外显眼。
叶淮宁玩味儿地抬头一看,这檐顶不就是今天中午自己瞄准的那个靶子。
那翘起的小小金色龙头,他可是记得一清二楚。
门口站着五大三粗的保安,姜侯卸了装饰的腰刀,给了邀请函,正要招呼进门,回头一看。
叶淮宁立在不远处,像商场橱窗里的男模,扬着头一动不动的。
也不知道是人惹眼,还是装扮惹眼,进进出出的人都要投去几条视线。
他低低唤了两声,“二哥,二哥。”
叶淮宁看过来,无所谓地笑笑,大踏步跟着他进门。
这种仿古建筑,外面看着似龙门客栈,气宇轩昂,架构比较古老。其实内部已经完全掏空重建,只留下了一座时代的空壳。
圆形空旷的大厅,正前方是拍卖台,上面挂着巨大的液晶显示屏,此时正轮流放着今晚的几件拍品。
地上铺着深灰色的羊绒地毯,两人站在空旷的大厅抬头往上一瞧,明晃晃的水晶吊灯从三层楼顶直泻而下,大厅中空到顶且是螺旋上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