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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峰和李云帆介入的下一个案子是伍洪县“6。<-》30凶杀案”。

    这个案子曾经轰动整个勤将地区,也曾作为地区挂牌案件,伍洪县公安局和地区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历时半年,但查无结果。

    具体案情如下:

    一九六九年六月三十日子夜,在伍洪县潦水公社新华大队谢家庄发生一起两死一伤的惨案,案发时间是刑侦人员尸检之后得出来的,伤者——死者九岁的女儿由于收到极度惊吓,加之年龄太小,无法提供具体的时间。

    死者是一对夫妇,男人叫谢家财,年龄三十五岁,是谢家庄村民,家里有一条木船,平时跑跑运输,主要是为镇供销社运送农用物资,或者为别人运运砖瓦,在谢家庄的北边有一个砖瓦厂,在砖瓦厂和谢家庄之间有一条河,这条河的名字叫汶水河;老婆周凤英,年龄三十三岁,裁缝,在家里开了一个裁缝铺。谢家庄在谢家集的东边,紧靠谢家集,所以,周凤英裁缝铺的生意还不错。首发小村魅影三1

    报案电话只有一句话:“新华大队谢家庄出人命大案了。”

    打电话的人是谢家集派出所的值班员张鹏。

    报案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四分。

    接到报案电话以后,伍洪县公安局就派三名公安驱车赶到案发现场。

    档案材料里面有一份现场勘查记录,一份尸检报告,还有若干张照片。我们先来看看这三样东西。

    第一,现场勘查记录:

    负责现场勘查的是两个人,他们分别是县公安局治安科的副科长刘长松,公安解平。在现场勘查报告上赫然写着两个人的名字。

    两个人一走进谢家财家院门,看到的第一具尸体在距离院门一米左右的地方,她就是谢家财的老婆周凤英,周凤英上身穿着一件粉红色背心,下身穿一条比较长的白底紫花的裤衩。她头朝院门口,脚朝正屋,尸体所在的位置距堂屋的大门有十五米上下。

    死者脸朝下,右手伸展向前,头耷拉在右臂上,整个身体呈一字型,死者的右脚压在左脚上,脚上没有穿鞋子,也没有穿袜子,鞋子摆放在东厢房的床边,袜子摆放在窗前柜子上。在尸体的北边,有一个三点七四米长的拖痕。谢家财家的正屋坐北朝南。

    周凤英的粉红色背心已经被血染黑,背部的血比较多,身体下方也有一滩血,血已经被泥土充分吸收。

    周凤英的左手被压在胸口下方,右手五指成弯曲状扣在泥土里面。

    谢家财的尸体在床下,下半身坐在地上,上半身侧靠在床框上,头挂在胸前。

    谢家财下身穿着一条比较短的灰色裤衩,上半身没有穿衣服。

    床上有一床被褥,地上也有一床被褥,被褥的一个角被谢家财的尸体压在屁股的下面。

    以上是现场勘查的初步轮廓。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尸检报告。

    第二,尸检报告:

    周凤英的背部连中两刀,身体的正面没有伤,两刀的位置在脊椎的两侧——一刀在右肩胛骨上,刀口和脊椎骨垂直,刀口宽度三公分,深度六公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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