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确实没有做那种事,你冤枉儿子了。”
“冤枉你了,你跟公安同志说说,筱兰姑娘出事的那天下午,你究竟有没有在大塘吗?你看着娘的眼睛说。”
“我——”
“你怎么结巴了?快说啊!”
“我是在大塘。”
郑峰和李云帆互相对视了一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志们没有想到粱和尚的母亲有这个能耐。
“我——我打死你这个不肖子。”老人再次举起了拐杖,但被李云帆抓住了。
“我是在大塘,但我确实没有做那事。”
“你平时都是天黑的时候回村,怎么就单单那天回家那么早呢?”
“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刚开始,你为什么不说实话呢?”
“我说不清,我怕惹火烧身。”
“你在大塘有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遇见了花长松,还有赵大炮的儿媳妇柳叶和女儿小珍。”
花长松,鲁柳叶,赵小珍和粱和尚的说辞互相印证。
这种互相印证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粱和尚承认在案发现场出现过,但一口咬定自己和郭筱兰的案子没有任何关系。
如何撬开粱和尚的嘴巴呢?
郑峰将粱和尚扶到板凳上坐下,粱老太太没有再反对。
“我问你,七月十三号,你到什么地方去捕鱼了?”郑峰仍不罢休。
“圩里面,在文俊大队北边的刘家浦。我一年中大部分时候,都在刘家浦打渔。”
“你有没有和谁结伴而行呢?”
“没有,就我一个人,捕鱼没有结伴的。”
郑峰想找一个能证明粱和尚不具备作案条件的人。花长松和鲁柳叶姑嫂俩看到粱和尚的时间应该在四点半到五点之间,根据三个人的回忆,他们看到粱和尚的时间不会超过五点,最合理的时间应该是在四点四十左右,而凶手作案的时间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五点前后二十分钟之内,从作案开始到结束,大概在四十分钟之内,从性侵犯到藏尸塘中,凶手不可能耽搁太久,性侵犯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三个人看到粱和尚的时间在四点四十左右,而郭筱兰出事的时间是在四点半钟左右,十分钟的时间,粱和尚没法完成作案时间。郑峰是想早一天把案子拿下来,但必须无枉无纵,所有的分析和判断都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
“去的时候,回来的时候,有没有人和你同行呢?”
“去的时候,我和赵有礼一起离开大塘,他朝南,我朝北,回来的时候,就我一个人。”
“赵有礼是什么人?”
“是赵大兵他爹。”
“你从泗水河进入大塘的时候,有没有见到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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