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光到厨房将昨晚剩的俩红薯煮了水,秦越文天不亮就赶去做工了,林员外家离这有俩里路,早饭他会在林员外的厨房偷拿点隔夜饭吃,厨子睁只眼闭只眼。这是秦越文告诉他哥时程光恰巧听到的。程光吃了一碗,端起另一碗朝次屋去。虽然知道秦越文会给他哥单独留口粮,程光也不怪他,不然按原光的德性,秦越明早饿死了。还好秦越文也不会放着自己饿死,总会留点东西给他,比如,厨房那几个红薯既然。占了这具身体,程光也没想像原光一样吃里扒外,逃避照顾秦越明的责任。
程光将红薯汤放在床边的方桌上,床上那人正神情专注的雕着手里的木块,仿佛与外界隔绝,一把寸长的刻木刀被他用的行云流水,阳光在他身上镀了一层光,脸上昨夜初见时的凌厉消失于无影,神情平和得让人感到岁月安好。
“有事?”低沉的声音把程光的神识拉了回来。秦越明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男孩,真不知阿文怎么会认为这个比他还小的人会照顾好他呢?还呆呆的。
程光懊恼自己居然会看一个人看呆了。
“这碗红薯你趁热喝,我去郎中山采点野菜,中午会回来。”程光还有点讪讪的。
秦越光看着他的腿皱皱眉,“有危险。”
“我只去山脚就行。”去郎中山是程光昨晚就决定了的,这个身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秦越文赚的工钱根本不足以让三个男人吃饱,而且程光也不觉得他一个在末世挣扎过的人能心安理得的让一个少年养,总要做点什么让生活好起来。
程光在旁边的杂物中找出一个背篓和一把生锈的镰刀,准备出门。
“为什么?”秦越明突然问。
程光知道他在问什么,他也不想编些话来骗他。直接说出他的目的便离开了。
秦越明抚摸着成型的木雕,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穿着铠甲,英姿飒爽的男子。
“一个家么?你能给他么?”
郎中山在秦家的东南方向,要到那去得穿过程家村的公田。秦家因为是外来人,所以被安排在村子边缘。
程光一瘸一拐的向郎中山进发的时候,程家村的村民也开始农作了。
“哎,那不是秦家大儿的媳妇吗?”
“那个瘸腿的?”
“程大的婆娘真是造孽哦,怎么就将好好一个男娃给嫁了!”
“不是自个种不放心窝里呗,听说那个男的还是个克妻的命,才娶的拐子来压命的。”村里人叫程光拐子。
“不是克父克母吗?秦家夫妻才把他送走的。”
“就是,不然他倆怎么好端端就被山泥埋了。”
“这糟心的还是文娃子,要不是俩年前他的大兄弟被抬回来,娃子都能攒够媳妇本了。”
“行了,秦家日子够难了,就不要说三道四了,没见文娃子都不嫌弃他兄弟吗?你们凑什么热闹?”
“这不是没见过有男媳妇的吗?听说那大富贵的老爷也喜欢男的。”
“他这是要去郎中山吗?真是不怕死。”
程光没有理会这些闲言碎语,只要他们不使用手段伤害到自己,他就不会忘心里去。不过秦家兄弟的父母竟是这样去世的吗?听起来秦越明确实命不太好。可以考虑对他好点。程光已经决定接受秦家兄弟,秦越明行动不便确实麻烦,不怎么理他却也不会拘着他,秦越文那小子也是个顾家c嘴硬心软的人。这就很好了,上辈子一直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冷不丁有人热情的对他,他才想要跑呢。他只是想要一个家,在哪儿不一样?一个人的生活他也过得够久了。
程光第一眼看到郎中山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气候c土质都是适合多种药材生长的。郎中山山脚平缓,矮丛木居多,山腰则是高大乔木的聚集地,在